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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体论的政治科学与当代中国政体分析(下)

  [viii]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1278b。
  [ix] 詹姆斯. W. 凯塞(另译为西瑟):“重建政治科学”,载埃尔金和索乌坦编《新宪政论》,周叶谦译,三联书店1997,第78页。
  [x] 同上第78页。
  [xi]面向古典政治学的志向性这句话是我根据一本书的标题而自造的,以表达对当今中国政治学发展潮流的不满和可选择的更好的发展趋向的看法。这是一本叙述日本政治学发展源流的著作,《面向美国政治学的志向性――早稻田政治学的形成过程》,[日] 内田满著,唐亦农译,上海三联书店2001。美国主流政治学主要指行为主义或政治社会学,我特别主张反思美国中国学或美国的中国政治研究同我们要发展的政治科学的关系,这种研究在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学中究竟有多大价值。中国人通过他人的眼光认识自己,从而导致主体实践地位的丧失是件可悲的事。为我的主张辩护牵涉到极为复杂的问题,也绝非一下子可以澄清。这里提示的线索是美国政治科学系的American Politics与中国学者对中国政治与政府的研究方法问题。似乎是美国人在相当程度上仍然从内在的视角理解和塑造自身,所以政治哲学和宪法学的结合是Studies of American Politics 的重要的部分;他们从外在的视角理解“Chinese Politics”。 我们如何理解自身和如何塑造我们的存在方式?
  当今美国流行的主流政治学不是扩大了而是缩小了我们的视野,不是深化了而是浅化了我们对真正政治问题的理解,尽管我承认在一个限定的领域其经验研究为我们提供了确实可靠的知识。罗伯特. 达尔的《民主理论前言》享有盛誉,作者批评麦迪逊的理论是意识形态而不是政治科学,认为暴政和宗派是无法定义的,最后得出了宪法不起作用,要从社会因素进行解释的观点。
  为了彻底摆脱价值相对主义和历史主义的幽灵,对后发展国家的政治学学者而言,至少在元理论的层次上,他们必须提出更抽象的理论,对方法论的反思要超过西方同行,否则难以避免后发劣势,导致实践着的主体地位的丧失。既然真正的实践是理论的而非历史的,发展中国家的学者只有在元理论的层次上更深挖掘,达到更抽象的程度,才能指导本国的实践。这样就是内生的现代化或社会秩序的理性化、伦理理性化。现代化必须是内生的现代化,否则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现代化。政治科学的本土化就是政治科学的彻底理论化,西方汉学家和中国问题专家的辛勤工作的方向恰恰是关心本国实践的中国学者们所应该避免的。
  对拥抱《世界人权宣言》不以为然似乎更是令人震惊,不过请参见哈耶克对《世界人权宣言》可称之为刻薄的评论:“联合国大会曾庄严地宣告,每一个个人(!)在‘永以本宣言铭诸座右的同时,都应当竭尽全力确使那些人权得到普遍的遵守;然而,这不过是一个壮观的滑稽场面而已,如果由此引发出来的种种幻想还不算大悲剧的话。”(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二、三卷,邓正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第186页)。另外可以注意詹姆斯. W. 西瑟对新规范主义(如罗尔斯、诺齐克式的政治哲学)的评论和反对规范在政治领域的直接应用的论证。(参见西瑟《自由民主与政治学》,竺乾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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