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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图书馆及其法学文献资源建设

  其二为法院系统,近年来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图书资料室与档案处为代表,系统内部专业文献工作起步较大,正在逐步形成自己的馆藏特色。大量内部专业文献源做为灰色文献集中在本系统档案处,目前在利用上受到保密制度的制约。近年来法院系统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审判信息网络,其网络只限于专业信息中心业务工作传递,与传统观念上的专业文献利用联系较远。伴随着审判业务权力的加强,其审判专业文献工作也日益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法院系统的重视。据称,最高人民法院拟筹建中国判例文献中心,它在未来国内法律文献领域将占有重要地位。
  其三为检察系统。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政研室图书资料处为龙头,文献工作起步虽晚,但发展较快。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曾发文要求各地中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凡具备条件的,均需设立图书室做为考核检察业务工作的一个方面。目前来说,该系统内的专业文献工作还较为分散,未形成统一的格局。未来系统内专业文献入藏规模较大,能起到系统内信息中心作用的重点部门是正在筹建中的中国检察官学院图书馆,它直接隶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二类政府法制工作部门
  包括我国各级政府所属的政策条法部门及其专业性文献机构中的资料室或文献馆。这类机构的基本特征就在于文献资源的建设与其所属政府职权有着密切的联系。文献收集主要集中在本行业及与本行业相关的部门立法、行政立法、技术立法方面。这里除以国务院法制局信息编译室为最高设置外,还包括中央政府下属75个国家部、委、局政策法规司或条法司所设置的资料室以及部、委所属的专门学科信息中心。
  国务院法制局信息编译室自1987年建立以来,目前馆藏文献达2万余种,年购书经费10万元。馆藏以中、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立法文献为特色,其中包括部分国家与各地法制工作部门的法规性出版物赠送本与内部呈缴本。各部、委政法司的资料室情况较为复杂,有些部门文献工作开展较早,初步形成了属于各自独特的文献体系。如:公安系统。系统内部主要分为两支:一支是以公安部信息研究所为主体,包括了各公安部门内与各研究单位的图书资料室。信息所图资室年经费达20万元,统一负责部属各单位外国文献的统一协调工作,以收藏中外公安专业文献为主,订购的外刊达180余种;同时系统内各司、局、厅均设有专业资料室或信息中心。例如:公安部法制司在办公室内设有资料室,并由专人负责本司图书资料管理。由于工作性质与传统作风的影响,该系统与外界联系较少,文献的流通与工作的运转都在其内部进行。另一支是以部属高等公安院校图书馆为主体,年购书经费均在20万元。所藏文献除保证公安业务教学所需外,以收藏各类法学学种文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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