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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及其注释的是是非非

  第一,为了造势而引用。表明我看过很多书,表明我博大精深,实际上根本没有引用的必要。在产权理论的文章中,许多人喜欢引用所谓的“科斯定理”,但是据笔者观察,绝大多数的引用者都是只引用不解释,不说明引文与本文的关系。只有极少数的引用者是为了进一步发挥。
  有些文章总共不过几千字、万把字,引文几十条、上百条,加上注释,占去了百分之七八十的篇幅。把读者搞得晕晕乎乎,不知道他再说什么。
  这种的造势引用,应当反对。
  第二,为了讨好而引用没有多大价值的话语。比如,“人不吃饭不行”这句话大家都会说,鄙人也说过。如果在你的文章中一本正经的说:“刘大生先生认为,‘人不吃饭不行’。”并且煞有介事地注明是出之于某出版社出版的刘大生的某一本著作的某一页中,那么,你肯定不是做学术研究,而是在拍马屁,在恶心人。这里是“假如”,实际事例有没有呢?多的是,不举了,举出来太难为情。
  第三,为了应付而引用。现在,有一种洋八股,是从美国传过来的,是“海龟”们带回来的,就是写文章必须有许多许多的引文,否则你的文章就很难发表。洋八股认为,没有引文和注释表明你读的书太少,文章没有功底;或者你不尊重前人的劳动成果,甚至你有抄袭、剽窃的嫌疑。朱苏力就有这种观点,他语法不通地批评说:“翻开法学著作和刊物,包括一些核心的法学刊物上发表的一些不错的文章,我们可以发现许多文章从头到尾没有一个注。似乎一切观点都是作者自己创新的,其实未必如此。这首先反映了的一点就是有些作者不读书,或读的很少(另外反映的是对他人的劳动成果的不尊重,即今日流行的‘知识产权’)。”②
  为了避免被人指责为“没有一个注”。于是,好多人就胡乱地在自己的文章中加进毫无用处的引文。
  其实,写文章不需要读太多的书,更不需要引用太多的文献。《五月花号公约》的作者没有读过孔子,不是一样“乘桴浮于海”吗?爱因斯坦没有读过“尼曼几何”、“张量分析”一类的书,不是一样做物理学的研究吗?爱迪生说:“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但这一分灵感恰恰是最重要的!”(这句名言的后半句常常被中国人删除③)根据爱迪生的原理,读书的目的应当是为了获得灵感,而不是为了寻找值得引用的段落。
  对于学者来说,灵感就是新观点。有了新观点,然后把它写出来,用你已经掌握的知识和资料来证明它是说得通的,一篇文章就算完成了。这样的文章,属于原创性文章,一般不需要多少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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