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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及其注释的是是非非

引用及其注释的是是非非


刘大生


【关键词】引用;注释;是非
【全文】
  (原载《唯实》2006年第7期)
  一、引用的正当目的
  第一,为了节约时间和篇幅而引用。某一观点别人已经提出并且论证过,自己的文章中如果没有这一观点,逻辑和结构不和谐。这时,自己就没有必要再论证了,把别人的观点点出来就行。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加一个提示语,如:“正如某某某所言”,“有学者早就指出”,等等。
  节约性质的引用还包括对数据和事例的引用。
  第二,为了批评而引用。你批评别人的观点,就必须将别人的原话引用出来,否则就没法批评,就是无的放矢。
  第三,为了让读者更信任而引用。这种引用一般是引用别人类似的观点和类似的说法,告诉读者,不仅我这样认为,别人也是这样认为的,你该相信了吧。
  比如,杨支柱在批评朱苏力时指出:“你朱苏力不能只沾北大的光,而不负责任。”“朱不是吃了北大的亏,而是占了北大便宜。刘大生的文章也曾经这么说过。”①
  这类被引用的观点应当是成本较低的成果,不需要做专门的研究,只要了解行情、稍作思考就能获得的成果。因此,引用时不需要“某某早就指出”、“正如某某所说”的提示。这类引用可以不作专门的注释,但应当做行文中为读者留一个粗线条查对线索。
  第四,为了比较而引用。某一个问题已经成为热点,争论激烈。本人要加入讨论,但是并非简单地支持一方,反对另一方,而是要在双方争论的基础上批判升华,这就必须比较引用。还有,历史上对某一问题有着不同的说法,各种说法都有较大市场,你要证明哪种说法更可信,就需要比较引用。这种比较要结合新的资料和新的方法才能取得成效。
  第五,为了综述而引用。对于某一段时间,或者某一地域,或者某一次学术活动要做一个综述,将一些重要观点和成果介绍给读者,就必须引用贡献者的说法或者观点。这类引用不需要严格注释,但必须在行文中说出相关人士的真名实姓。不应当用“有学者认为”、“有人认为”、“与会学者认为”等含混字眼。
  第六,为了发展而引用。别人已经获得成果(观点、学说、学科等)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为了完善它,发展者就必须引用已有成果中的重要论说。
  第七,为了应用而引用。应用研究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要提出若干具体的建议。在这类文章中,既可以引用别人的对策建议,也可以引用别人的理论观点来支撑自己的对策建议。
  二、引用的不正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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