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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草案)》焦点透析(下)

《劳动合同法(草案)》焦点透析(下)


石先广


【全文】
  十一、四种情形下劳动合同可以中止
  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状况,致使不能继续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关系仍继续保持的状态。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除非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暂停履行(但是),待到法定或约定的原因消除后,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一般办理社会保险账户暂停结算(封存)手续。中止期间如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法》中没有劳动合同中止制度的规定,为了应对实践中出现的劳动者主观上无过错,因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和可能的情形,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此外,地方立法也出现了劳动合同中止的规定,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26条规定了三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即(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2)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这次劳动合同立法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地方立法的规定,设立了劳动合同中止制度,对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期限、中止期间的权利义务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草案第2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具体如下:
  (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
  (2)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中止的期限。草案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中止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并且还规定,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消失,除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外,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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