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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政治理性

追寻政治理性


张树义


【全文】
  2008年是北京一个比较特殊的年份,万众瞩目的奥运会将于斯时斯地召开。北京将何以面对如此世界盛会?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公布今年城市环境秩序建设方案,从目前到6月集中整治小广告,确定五环内100个重点整治区,年内基本杜绝小广告存留。为此目的,北京市将出“重拳”予以惩治:电信将封杀小广告电话,两次以上散发将被拘留。
  对于满城挥洒、令人头痛的小广告,京城人戏谑为“牛皮癣”,它不仅招人心烦,而且破坏市容美观。由此观之,对小广告确实需要进行整治。北京市出台此行动符合民心。然在讲求法治的时代,欣喜之余却又不免有几分忧虑。“两次以上散发将被拘留,甚至可能被劳教”这是否有些太狠了?
  散发小广告的行为确实惹人烦,甚至招人“恨”,但再招人恨,其行为也“错”不至于“拘留”吧!举个也许并不十分恰当的例子,偷窃行为固然不对,但我们总不至于“屡偷不止”而将小偷枪毙吧!
  任何行为都有其伦理道德底线,对于政府来说,尤其如此。政府的存在是为了公共利益,但为了公共利益,其行为是否就可以不择手段?由此引发人们对政府行为底线伦理的思索:不能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目的的正当不能证明手段的正当。借用奥古斯丁的话说:政府如果没有了德性,也就会成为一个巨大的匪帮。
  上述事例看似微小,似乎不值一提,实则涉及一个更具普适性的问题,也是政府活动中出台的一些措施经常被人们质疑的根本问题,那就是秩序与正义之间的关系。政府的基本职责是维持秩序,但人类社会秩序的根本却在于正义。体现正义的秩序,这种秩序才能够长久,而缺少正义的秩序,恰恰是对秩序的最大破坏。因此,秩序固然重要,但人间的正义也许更为重要,我们绝不应当为了秩序而牺牲正义。
  法律之于社会具有双重基本价值,一为秩序,二为正义。人类生活固然需要秩序,如果没有秩序,我们就会在混乱中自相残杀,自我毁灭。秩序借助规则的生活而实现。但我们可以、也应当进一步追问的是:我们需要一种什么样的秩序。毫无疑问,这应当是一种体现人间正义的秩序。而人间最大的正义就是人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
  这一价值,在宏观层面上表现为对人之生命的尊重,对人之生命价值体现的自由的尊重。因此,对散发小广告这样的行为,轻率地“祭”起“拘留”这一法宝,其中透出着我们的管理者们对秩序的重视、对正义的漠视,体现出管理者对秩序的关注远胜于正义的基本理念,这才真正是我们的忧虑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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