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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巨人的“脚”上

站在巨人的“脚”上


赵德成


【关键词】巨人 法治 误区
【全文】
  牛顿说我之所以比别人看得远,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杜甫说只有“会当凌绝顶”,才有“一览众山小”的情怀;谦虚的人说我之所以这么厉害,完全是由于前辈们的给我们创造的财富。总括以上的话语,不外在宣称这样一个事实,即登高才可以望的更远,了解更多的知识才可以知道更多的知识。其实这些话也可以反过来理解,如果总是一味地封闭自己,不走出那个封闭的圈子,只做个井底之蛙且以为天空也就井口那么大,像清末的“闭关锁国政策”一样,那可就危险了,不过我以为最危险的莫过去站错了地方,即本来应当是站到巨人的肩膀上的,结果却站在了巨人的脚上,(喜欢打篮球的都深知站错位置的危害性,比如笔者就是一个篮球爱好者,昨天兴致勃勃地和学生一起玩篮球,然而在跳起来争抢篮板时不幸自己的脚落在一个学生的脚上。打篮球的人都知道,跳得高一点是能够抢到篮板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个子本来长得高的人还好说了,像姚明。而个子长得不高的比如像我一样的人就恨不得想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抢篮板,不过结果却是比较悲惨,肩膀没有够着,却站错了位置,跑到巨人的脚上去了,呵呵,结果就成了现在的一瘸一拐了。)呵呵,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哦。。。。
  诚然,我们尊重前辈们所创造的东西,宣称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充分地利用前辈们创造的财富是个好事。可是一直以来人们总是喜欢走向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我们面对前辈们的创造的东西我们完全地否定,且批评为“老古董”、“老顽固”等等。另一个极端就是完全地继承,比如“祖宗之法不可变”、“先人的意见要尊重”等等。这两上极端如果从学理上我们是很容易避免的,我们也会说批判地继承等等之类的话,可惜在现实生活中,又不得不承认,我们要采取一个正确性的态度来对待祖宗的东西是相当困难的。
  祖宗的东西那可是相当地多呀, “四大发明”、“长袍马褂”、“长辫飘飘”、“一夫一妻多妾”以及“重刑轻民”和“科举制度”等等这可都是祖宗的东西。到了现在这些祖宗的东西或多或少也有了些变化,有的是从好的变成了坏了,有的是从坏的变成了好的。当然由于时代背景不一样,对待好坏的理解也就会有所不同了。我们生活在现实这个时代,如果拿以前的时代来分析现在的事物,那肯定就是不科学的,就拿“长袍马褂”来说,如果说现在有的人在大街上穿个“长袍马褂”,哈哈,估计回头率那将可是“相当地”高呀。不过您还别说,还真有这样的人,在前此日子,据说一个大学的女生号召所有的女学生并且还是不分场合地来穿旗袍,我看后大为惊讶,现在的女学生按理说可以代表时代发展的潮流,最据有青春活力的象征,可是竟然号召女同胞不分场合地穿起旗袍来,这可是让人大跌眼镜啊。且不说旗袍穿上后行走不便,而且要是在炎炎夏日穿上旗袍露出白白的大腿,岂不更给多的意欲犯罪的人留下了可乘之机?穿旗袍如果认为是种美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为了爱美连自身的安全都不考虑这还了得?难道又是“君子誓死不免冠”?最可恨的是如果自己爱美喜欢穿旗袍就罢了,还得打着宏扬中华民族遗产的口号,唉,害自己就罢了,还要害全体的女同袍,岂不比那用各种惨烈手段杀人的凶手还凶恶?
  忘了说一个很重要的祖宗的东西,该打。这个东西也可以说是被有些人奉为神明的东西或者也可以理解成为神明的代名词,诸位看官想想,如果神明不被得到尊重,那些拜神的人岂不很生气呀。去年发生了一件事情到现在还在讨论,即众所周知的“物权法问题”,一个北大的老先生一句“这是一部违背社会主义宪法”的草案激起了千层浪,引得现在又是民法学家自己讨论,又是搞民法学与宪法学对话,全国有点名气的学都开始飞来飞去了,一会研讨物权问题,一会又是宪法问题,忙得不亦乐乎。到头来是忙了个什么呢,只有神明知道吧?最近也有一个人大的教授而且还是位法学博士,据说在一次在经济改革会议上大批一个所谓的“一个著名的法学家”,说这个法学家是想改变社会主义性质,应该把这个法学家开除党籍。我看了这个人大博士的发言稿,批评那个著名法学家的理由和那个“物权法问题”竟然是出其的一致,即都是因为心中的神明受了侵犯。大家可想想,自己的神明受到侵犯了,那些天天以拜神为生的人岂不要找你这个“破坏侮辱”神明的人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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