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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肯尼思《政治体制中的行政法》

读肯尼思《政治体制中的行政法》


袁华卿


【关键词】行政法, 政治体制,肯尼思,读书笔记
【全文】
  一、关于本书
  这本书由美国的政治评论家肯尼思 F 沃伦于1982年完成,现在看到的是第三版。本书最初是写给公共行政管理的学生的,但对我们学习行政法的人也大有裨益。行政法必须紧密联系公共行政管理实践才能获得生命,而这正是法学院的学生比较生疏的,所以这本书就适当的为我们行政法的研习者补上了公共行政管理的一课。或许意义并非停留在这里,它给我们引入了两点思路,一是学习公法必须有比较开阔的视野,不应该划地为牢;二是,理论必须联系实际,行政法需要一种现实关怀,才不至于陷入一味的空谈之中。
  本书的基本框架为:1、(第一章)介绍本书的分析方法和对行政法的初步理解;2、(第二章到第五章)全面展示了在美国政治体制中各种角色所处的位置以及相互的影响;3、(第六章到第十二章)结合美国的政治现实考察了行政法领域经常关注的几个基本问题,具体是行政法规和命令的制订,行政自由裁量行为,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以及如何寻求社会权利和个人权利的平衡。最后一章是综合运用本书系统方法对行政法与核能管制这个具体实例的讨论。
  
  二、第一部分
  1、 系统理论。
  在这本书中,作者运用将行政法放在许多不同的有助于行政决定形成的环境压力中来理解的方式描述行政过程。通过具体的案例,结合插图向我们展示了,一个行政人员在作出一项具体的行政举措时,所必须面临的巨大挑战。并揭示出,生存是任何行政机关管理者关注的头等大事。运用系统分析方法能够遏制可能会对社会带来较大负面反弹所造成的不可预测的后果。就像考夫曼指出的那样,任何一个系统都由许多重要的互相独立的子系统组成,一个子系统的失败都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其他子系统。肯尼思运用系统理论分析了公共行政人员和他们所处环境之间的基本关系,既有总体上的分析,也有具体到某个部门的环境分析。
  对具体行政机关所处环境做一定程度上的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这样能够让我们行政法法律人能够和公共行政人员有基本的共识。有了基本的共识才可以进一步深入的讨论问题,而非南辕北辙。
  2、 关于行政法。
  虽然绝大多数的学者把行政法视为发展最快的、独立的领域,但还是有一些学者拒绝承认行政法已经从其他法律领域分离出来。因此,对行政法的定义忍让莫衷一是。但从广义的角度肯尼思揭示了行政法包括国家权力从立法机关转移到行政机关的方式,行政机关怎样行使行政权力,司法机关怎样审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强调正当程序,洛奇就认为“行政法的中心活动区域就是公正的行政程序。”在美国,可能90%以上的行政法都来源于普通法,普通法是多年来司法判决结果不断积累而成的法律部门,它属于判例法。但是这使得行政法难以理解。美国传统的三权分立模式的崩溃导致了被称为非民主的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占据优势地位,与此同时,法院在拼命而又无益地企图让那些新的、巨大的行政机关承担民主责任。这样一种现实让行政法有了很多的发展空间。戴维斯认为美国行政法正进入发展的第四、第五阶段,人们把关注点集中到了非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程序的公正性、效率性和效力问题;关注规章的制订过程的技术性和民主性的融合,特别是近年来一些管制机关为了宣布它们是新政府管制部门的一员而过分依赖规章的制定程序。但内斯特认为美国已经经过了第五阶段,而进入第六阶段,即是对现代管制政府的随处可见的管制现象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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