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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难”责任主体的再纠查

“高校毕业生就业难”责任主体的再纠查


李绍章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 就业难 责任主体 政府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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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的《南方周末》以“毕业陷学债泥潭,就业如镜花水月”为醒目标题,报道了西部贫困大学生的就业现实。“同样的大学学费,在西部,这相当于一个强劳力35年的收入”;“同样的就业压力,在西部,这或许意味着多年待业靠搬砖头谋生”;“知识没能改变他们的命运,相反可能加剧了他们的困境”;“这一切,亟需引起社会各界的警惕和关注”。[1]
  这又是一篇透视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深度报道。最近几天,我连续撰写了三篇关注毕业生就业难的文章。在研究生就业问题上,我慷慨激昂地甩出了《谁来拯救求职无助的研究生?》;在大学生就业问题上,我又古怪离奇地炮制了《夜访跳楼女鬼》;写完这两篇觉得还不过瘾,于是又长篇大论地写出了《是谁酿成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今天,看完《南方周末》的这则报道,我心情依然不能平静下来,反而更加痛苦伤心,“欲语泪先流”。于是,我打算再次重拳出击,抛出我的第四篇评论文章——《“高校毕业生就业难”责任主体的再纠查》,一改前三篇文章的唯唯喏喏,甩掉观点表达中的羞羞答答,干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第一责任主体挑明算了!
        一
  老实人说句老实话: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难这个问题上,从毕业生自身的角度观察,我不太主张过度埋怨政府。因为毕竟在毕业生这一方面,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优胜者总会占有优势,主要努力打造自身的实力,端正自己的态度,多从自身角度想想办法,总是有一些合适的岗位等待着那些早有准备的人。
  可是,作为一名旁观者的我,要站在中立立场一定要说出个三和四来的话,我还是倾向于多强调一下政府的责任,而不赞同一味地去责怪我们的高校毕业生。作为政府一方,也更应该多从自身检讨一下应承担的责任,而不能去到处发放红头文件,像哄小孩子一样,去不分青红皂白地要求毕业生“定位不要太高”、“从大局出发”、“不要盯住薪水不放”,因为这些所谓的“要求”其实没有让人感觉到哪怕是一星点的“人滋味”。用一个时髦的词语来修饰一下的话,那就是:缺乏应有的“人性”,或者说没有体现出政府工作的“人性化”。试想,既然作为国民中的一分子,在支付了大量甚至可以说超额支付了高等教育的学费之后,辛辛苦苦地接受了专业教育,成为一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大学生或者研究生,到头来竟然不能找到一个能够发挥自己特长的工作岗位,学汉语言文学的毕业生去了“混沌店”包混沌、端盘子,学法学的毕业生去了“理发店”干了洗头工,尤其是当这种现象已经不再是个别案例时,[2]政府还再强调定位“不要太高”,我就不禁要问;到底怎么才算不要太高?难道只有每一个毕业生都“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才能算是“从大局出发”吗?还有,薪水是维持毕业生生存的起码物质基础,如果连这项基本的谈判条件都被视为“眼高手低”或者“不知天高地厚”时,那么,套用一下“无财产无人格”的说法,我又不禁要质问政府:毕业生的起码人格又怎么得到保证?高坐正堂的政府官员为何就不去多为毕业生尤其是那些“就业困难户”想一想呢?我们不求政府像对待自己的儿女一样推心置腹地关怀,我们或许只求设身处地或者像对待“人”那样给予一点点起码的人性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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