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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应该体现人民的意志

法律应该体现人民的意志


左大培


【摘要】《物权法(草案)》去年在面向全国公民征求意见后被全国人大暂时搁置,这是我国立法民主进程的一大进步。然而,一些参与起草的人不是正确汲取各种意见,而是制造恶性舆论,把这个事件归罪于某一个提出反对意见的学者,漠视其他众多意见。为了回应这种不合适的论调,我们安排这次讨论,谈谈《物权法(草案)》的若干问题,欢迎关注这个问题的各界朋友特别是愿意表达民众公意的媒体界朋友参加。
【全文】
  那些强行通过物权法的人首先第一句话就是:“我是专业,你不是专业,你不懂!”那当然,我承认我不是学法律的,你可以说我不懂。但是我现在就向这些人发一个挑战:我去年写了两篇关于物权法的文章,就是结合法律对实际经济生活的作用,从法律上来讲你这个立法怎么不行。但是没有人反应,学术讨论嘛,可是没人跟我讨论那!问题是他们从来也没有给我一个论坛来讨论,我愿意倾听批评,愿意倾听批判。但是你得给我讲道理,对不对?
  大家有时间可以上网看看,我这里头哪一条违反法律、推理错误等等,拿出你法学权威的本事来,把我批倒批臭。只要你讲的合情合理,我保证心悦诚服,但是没有人吱声。所以我对这次讨论非常高兴。
  去年也是在乌有之乡,举行过一次关于物权法的讨论会,我讲完后,所谓的民法学家们没有一个吱声,我不相信他们一点儿都不知道。今天他们着急了,好啊,我正等着这个呢,那咱们就讨论吧。我等待批判,你可以出来批,我的文章哪儿不对?大家可以看到我的文章下面被人帖了一个非常长的帖子,但是这人不骂我,一句话也不说我是对是错,帖子的题目叫“剥下巩献田的皮”。你到我这儿来剥巩献田的皮干什么呢?有本事剥我的皮呀,一个字儿都不写,这叫什么法学家呢?这叫什么本事?你不够格。
  我先下个定义,把这些人叫做主流法学家。我不管破没破坏你们法学界的团结,我就讲外面的人是怎么看你们法学界的。我讲几个问题:
  第一,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人人有权对国家立法发言,人人有权对国家立法提出批评意见。可以讲话。
  第二,我作为一个经济专业研究人员,我认为,像这样一个涉及大量经济问题的法律,我虽然不是法学专家,我也有权从我的角度提出我的看法。我去年就解释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法律上的权利问题,相信这是坚持所谓民法的原则来讨论问题的。我坚持得对不对,你当然可以批评。问题是主流的没有一个人出来吱一声。你怎么不剥我的皮,还是你剥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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