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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机制下的中国经济特区

WTO机制下的中国经济特区


On Special Economic Zones in China


徐民、邓和军、杨洁


【摘要】比较研究表明:中国经济特区的设立、特殊优惠政策及其措施,同WTO的机制并不矛盾;WTO的成员国多数都设立经济特区,中国加入WTO后,经济特区要发展,就应继续发挥特殊政策优势,并不断调整的完善优惠政策。
【关键词】“WTO”;中国经济特区;优惠政策;国民待遇
【全文】
  WTO机制下的中国经济特区
  徐民、邓和军、杨洁 
  
  中图分类号:F12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710(2000)02-0003-09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result of the comparative study shows that there exists no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establishment of special economic zones,preferential policies as well as measures offered and WTO mechanism.In many member countries of WTO,there are many special economic zones.After China joins WTO,the superiority of the preferential policies should be kept on and improved if the special economic zones are expected to be developed.
  [Key Words] special economic zones in China;preferential policy;treatment for people
  
  我国正在为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而作不懈地努力,与此同时,我国经济特区的政策优势逐步减弱。人们担心:经济特区所实行的特殊优惠政策被取消,并进而导致经济特区的最终消失?这种担心不能说全无道理,但我们若对经济特区与WTO进行一番仔细的比较研究,再联系到目前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特区[1]现状以及我国经济特区的战略发展目标选择,便可发现经济特区不但不会消失,而且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下去。
  一、经济特区与WTO
  从目前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特区来看,WTO成员大都设有经济特区。当今世界上的1000多个经济特区,其设在国和地区大多是WTO的成员,其中美国就有270多个。[2] 由此可以从侧面说明即使我国加入WTO,我国仍可让经济特区继续存在下去。但这只是一个表面上的当然的理由,而在我国当前正在为加入WTO而努力的情况下探讨其能继续存在的实质上的理由,就必须对经济特区与WTO作一番比较研究,看我国设立经济特区的目的与WTO的宗旨是否一致,得出经济特区能否存在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进而比较经济特区现行的特殊优惠政策与WTO机制是否协调。
  (一)经济特区的设立及存在符合WTO的宗旨
  1995年生效的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在宗旨上基本沿袭了关贸总协定的宗旨,即:试图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及其他方面的贸易障碍,消除国际贸易中的差别待遇,有效地建立稳定和透明的国际贸易环境,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以实现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各缔约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与发展。WTO的目标就是要维持贸易市场的公正、自由竞争的秩序,实现世界贸易的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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