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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要领的诉求——浅议江平、张思之等人《关于冰点事件的联合声明》

不得要领的诉求——浅议江平、张思之等人《关于冰点事件的联合声明》


刘大生


【关键词】要领;
【全文】
  2006年1月24日,《中国青年报》《冰点》栏目被停业整顿,2006年2月2日,江平等人领衔发表《关于<冰点>事件的联合声明》。该《声明》批评中宣部叫停《冰点》,是“代行政府权力,应属越权,构成违宪。”并且提出三点诉求:“1、中宣部就冰点事件向中央提出书面报告,深刻检讨,汲取教训,撤销‘阅评小组’。2、全面恢复《冰点》周刊,不得‘秋后算帐’。3、尽快出台《新闻保护法》,废除一切恶性管制新闻的办法,保障新闻媒体的职业权利。”(见《民主论坛》2006年2月13日)
  《冰点》被封停,笔者也是反对的,这有小文《工宣队气派要不得》(原载《民主论坛》2006年2月6日)为证。但是,笔者以为,江平等人《声明》中的诉求是不得要领的,是一个三不合(不合法律原理、不合政治原理、不合经济原理)的诉求,尽管这个《声明》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理由如下:
  (一)违宪之说不能成立。
  如果江平等人以公民的身份申请办报,中宣部不让办,那肯定是越权违宪问题。如果国务院未经全国人大批准,动用财政经费投资《中国青年报》,也属违宪问题。假如国务院经全国人大批准投资了《中国青年报》,那么,中宣部在叫停《中国青年报》某个重要栏目的时候,应当征得国务院的同意,否则也有违法问题。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分支组织,《中国青年报》是共青团中央的机关报。因此,中宣部、团中央与中国青年报社的关系是相当于老板与公司的关系,与《中国青年报》及其栏目的关系是相当于老板与产品的关系。老板停止生产某个产品,不需要经过政府同意。中宣部和团中央叫停《冰点》专栏也不需要走政府程序,因为这相当于公司内部的管理问题。可见,中宣部叫停《冰点》不存在越权问题和违宪问题。
  (二)中宣部是否检讨也要讲程序。
  “中宣部就冰点事件向中央提出书面报告,深刻检讨,汲取教训”的诉求也是不得要领的。江平如果是党员,可以要求中共中央或者中纪委调查“冰点事件”,中央是否要求“中宣部就冰点事件向中央提出书面报告,深刻检讨,汲取教训”,应当在调查之后做出决定,而不是在调查之前就做出决定。不要求中央调查,而要求中宣部向中央检讨,有点滑稽,你们自己就是中央吗?如果是,当然可以要求中宣部提出书面检讨;如果不是,你们怎么知道中央肯定对中宣部不满意而要他们检讨?要想让中宣部检讨,首先应当向中央有关部门检举、控诉,要求中央调查、处理。显然,李大同先生向中纪委申诉的做法是得体的,而江平等人的要求是不得体的。江平等人如果不是党员,这个诉求就不仅不得要领,而且根本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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