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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德治与法治

  
  
  
  
  民同甘共苦,爱民如子,可一旦当上帝王之后。便成为驾驭人们的暴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句话也验证了以上的人性“善”, “恶”论。
  正因为如此,我认为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经济迅猛发展,拜金主义盛行的时代,法治显得尤为重要。法治成为治国的唯一方略,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们幸福的保障。而由于人性天生的缺陷(一个肉身),德治极有可能演变为人治,甚至变成独裁者的统治。虽然法治也是由人来治理。但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区别是在法律与个人意志(或少数执政者的意志)发生冲突的时候是法律的权威高于个人意志,还是一个人的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1 法治的答案是法律至上,根据社会契约论,由于法律是全民意志的体现,所以实际上是个人意志(或少数执政者的意志)屈从于全民意志。只有在法治这样的坏境中才可能孕育出许许多多的人民“公仆”,而不是人民的“父母官”。虽然这些“公仆”行使权力的时候,也要运用过个人智慧,考虑社会道德,甚至个人社会关系,政治目的。但这一切都是在法律的约束之下,它会有个明确的限制,而这些优点是德治所远远不能比拟的。
  伴随着工业化的实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社会人口流动急剧增大,中国社会经历着从朱苏力所称的“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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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汪太贤、艾明:《法治的理念与方略》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1年8月第一版      
  
  
  
  
  
  会”转变。传统的那种在熟人间的用道德来规范与约束的方式显得越来越不适用了。
  马克思说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今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国民生产总值以百分之八递增,商品交易空前频繁,交易主体多种多样,有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人和公司。交易方式也多种多样,有实物交易、货币交易、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人们的许许多多复杂的经济行为迫切需要法律对它们进行统一规范。如果按照界限模糊约束力低的道德来规范,显然会使经济秩序遭到破坏。
  因此,法治是人们的必然选择。法治并不排斥道德,法治需要道德,它会在道德的帮助下变得更加富有成效。
【参考文献】[法] 卢梭:《社会契约论》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人民出版 1972年版 汪太贤:《西方法治的源与流》 法律出版社 2001年 10 月 第一版 汪太贤、艾明:《法治的理念与方略》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1年8月第一版 苏力:《也许正在发生》 法律出版社 2004年5月第一版 苏力:《道路通向城市》 法律出版社 2004年5月第一版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徐显明、谢晖:《法治之法与法治之制》1998年中国法学会法理学年会论文《亚里士多德全集》,一到十卷,范田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2-1997年 卓泽渊:《法律价值》 重庆大学出版社 1994年版 [战国]荀况:《荀子全译》,蒋角化、罗书勤等译注,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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