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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社会的宪政发展

小康社会的宪政发展


魏小军


【摘要】宪政是民主宪法的完整展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形式就是发展社会主义宪政。小康社会具备了宪政运行所需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基础性条件。改革和完善以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为内容要素的政党制度,优化宪法的自身构造,加强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以及坚持推行改革开放的国策等将能有力地推进宪政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小康社会   民主政治    宪政    基础性条件    发展之路
【全文】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是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和程序化。 [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民主法制化的最高级形式就是民主的宪法化。而充分体现民主精神的宪法得以实施和遵守时其所带来的政治秩序就是宪政。我国宪法确认了党的领导地位和依法治国的方略,同时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等社会主义民主内容。因此宪法的全面贯彻和实施实际上就解决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问题。 而人类政治智慧的发明中,宪政也是迄今为止最有可能实现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和公正和最有利于保证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的制度设计和价值理念。[2]因此,发展小康社会的民主政治的主要形式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
  关于宪政,毛泽东有一个定义,宪政就是民主的政治。[3]事实上,作为一种较为完美的社会状态,宪政也是人类社会的理想。纵观近代世界各国的民主发展史,对民主宪法的崇尚和对宪政的追求贯穿了始末。当然,宪政与宪法并不是完全同步的,有宪法未必有宪政。宪政的真正实现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作为基础,成熟的人民民主意识也是其必要前提。中华民族自19世纪末以来一个多世纪的自强之路,时时伴随着对宪政的执着追求。在二十一世纪初,中国已步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的历史时期,中国的宪政也将进入一个全面发展和实现的崭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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