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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卫与“先发制人”之辨析

  但9•11之后,由法国介绍、安理会全票通过了1373号决议,将自卫权利扩大到反击恐怖暴力,为美国轰炸阿富汗开了绿灯。现在的新挑战是,美国提出的“预防性打击”,将自卫范围扩大到了威胁严重却未必紧迫的情形(别的大国可能认为仍然有相当的外交斡旋时间),比如某个国家试制核武器的时候。[11]
  二、美国的“先发制人”含义
  那么,美国的“先发制人”的含义到底是什么、出台的背景又是什么呢?
  “先发制人”,是“先发制人自卫”(preemptive self-defense)的简称。“先发制人自卫”,又被称为预防性自卫(preventive self-defense)等。其实,“先发制人”的理论、实践早已存在。早在17世纪,国际法之父格老秀斯就宣称:“杀死正准备杀人的人是合法的。”声称是先发制人的实践相当多。如1986年4月,西北林一家舞厅发生爆炸,40多名美军伤亡。美国认为这是利比亚支持的针对美国的恐怖活动。于是,美国轰炸了利比亚的黎波里和班加西两个城市,使利比亚的防空系统陷于瘫痪,并摧毁了多处军营和军用机场。这个行动,当时的美国总统里根在广播讲话说,是“先发制人的行动”,是一次“完全符合《宪章》第51条规定的行动”;美国在给联合国秘书长的信中仍声称“对利比亚政府进行中的一次攻击之回应”。但法国认为,美国的行为是报复行动。
  “9•11”事件后,美国将自卫扩大到反恐上,而且不是针对正在发生的恐怖行为的自卫,而主要是在“恐怖分子所构成的威胁还没有完全形成之前”的预防性的行动,即“先发制人的反恐自卫权”。在报复性的打击了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和“基地组织”之后,美国提出了“先发制人”的战略和“邪恶轴心国家”论,继而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与恐怖主义联系了起来,认为恐怖分子与“邪恶轴心国家”勾结并利用后者的生化武器、核武器发动恐怖袭击,将造成整个城市的毁灭和成千上万人死亡,那是未来对美国和世界构成最大威胁的恐怖活动,于是,矛头便直指伊拉克等宿敌。美国之所以提出这些主张,是因为美国认为恐怖分子以极小的代价就会对美国造成极大的打击,如发动“9•11”事件的成本是19条恐怖分子的生命和仅值半辆坦克钱的费用,可是对美国却造成了3000多人丧命、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达4亿美元。而此前的遏制、威慑、大棒加胡萝卜的冷战策略对付恐怖主义已经无效,而新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主要目标:要保护美国的“绝对安全”,决不能再次陷入措手不及的境地,为此必须采用先下手为强的“先发制人”策略。2002年6月,布什总统声称反恐战争的胜利“不能靠防卫赢得。我们必须对敌人发起进攻,破坏他的计划并防患于未然地消灭最严重的威胁。…只有通过行动才能获得安全。……全体美国人……准备在必要时采取先发制人的行动来保卫我们的自由和生命”;誓称如果其它国家不采取行动,美国将单方面行事。2002年9月,五角大楼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认可并阐述了布什总统的构想。[12]该报告声称,“我们必须……调整这种(国际法规定的)迫在眉睫的威胁观念,美国长期以来保留着采取先发制人行动来对付我们国家安全所面临的重大威胁的选择”。2003年3月,美国又把先发制人付诸实施:美国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与“先发制人的反恐自卫权”挂钩,是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的除了“解放伊拉克人民”外的另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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