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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序良俗”怎可成“麻袋”?——从“专业哭丧”说起

“公序良俗”怎可成“麻袋”?——从“专业哭丧”说起


高亚雷


【摘要】近来,“专业哭丧”成了社会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基本持批评态度。“专业哭丧”确实是一定程度上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社会的批评是正常的。但是,现在有法律人士公开提出“专业哭丧”有违“公序良俗”,不合法。笔者认为这是混淆了道德与法律,滥用“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是对“公序良俗”的错误理解。这种错误理解有一定的普遍性,把“公序良俗”变成一个“法律麻袋”;谁随便找到一个道德规范,塞到这个“麻袋”里,就可以当“法律”用了。这样会导致法官随便引用道德规范判案,冲击法治,产生司法不公与腐败。


【关键词】公序良俗 道德 专业哭丧  麻袋
【全文】
  前言
  “他在支票簿上写下"20元"的款数,潇洒利落地签下他的英文名字,然后,他给友人写信:
  请你,请你买一顶手编的草帽,请你,请你买一张赴吾乡的车票,然后,请你在车站转角,那常穿褪色唐衫的阿伯处买一挂荔枝,我知晓,现在是荔枝时节。再然后,请你,不要乘车,戴着草帽步行过喧闹肮脏泛着污水的露天小菜场,拐过卖卤味牛肉面的老王的面摊,到吾家,不必敲门,请唤声:"阿朗伯仔!"那是吾爹,请将荔枝留下,陪他老人家饮一杯茶,再请你转到邻舍,看有一年轻的妇人,粗陋、衣衫简朴的妇人,她是吾初恋的爱人,看她是否仍有健康甜美的笑靥,是否又为她的丈夫增添了儿子。请你,请你为我做这些,寄上费用美金20元。谢谢。
  他将信与支票放入信封袋,以泪和吻舐封了袋口,粘贴了航空邮票,然后,再取笔,在支票记录簿上记:
  6月18日,回家车费及杂用,20元整。”(参见:《一生要做的99件事》《第一件事 重回童年居住的地方》。)
  以上是一个许多人都知道的故事。可惜这个诗意的故事,不得不作为一个不吉利话题的引言。
  
  这也许能够说明:情感是否是委托的禁区?
  从法律的角度看,“专业哭丧”是一种委托。涉及情感的事项,是否一定要为法律所禁止委托呢?我国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也没有听说外国法律有这样的规定。比如,花店代送鲜花,邮局的代笔者代人书写情书,都是允许的。代送鲜花,代写情书,都不过是完成了送鲜花,写情书的行为;达到了送鲜花,写情书的目的。至于是否真诚,那是委托人的事,受托人没有什么“真诚”不“真诚”的问题,也没有什么“违反社会公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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