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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私营化的“怪味豆”

国家私营化的“怪味豆”


季卫东


【全文】
   对临湘市副市长余斌“受贿扶贫”案,终审法院近日作出了维持有罪原判的裁定,引起了舆论的普遍关注。从刑事诉讼规则的角度来推敲此案,并没有什么需要特别质疑的地方。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深谙这样的道理:“私义行则乱”(《韩非饰邪))、“人心之多私,而以ㄎ保ǔ铝劣铮2谎远鳎幢闶潜桓嫒肥涤幸栽呖钚猩剖碌乃饺艘寰伲仓荒茏魑啃淌奔跚岢头5牟慰疾牧希薹ǜ谋淙范ㄗ锩姆ɡ砀荨H欢裰诙源税傅牟煌从ΓΩ没崛糜泄氐本治逦对映拢缤肺兑豢拧肮治抖埂薄?
  据新浪网问卷调查的结果,投票者当中大约有66%的人是同情被告的。网站上的短评,观点分歧很大,或者断定这个“贪官”不仅没有犯受贿罪,甚至还是目前难得的“清官”;或者觉得这个长期主管教育和政法的干部非常狡猾,已经预留逃避罪责的暗道机关。
  浏览着一篇篇网民跟贴,不禁联想起明朝末年朱之凭的人物分类——“隐恶扬善者,圣人也;好善恶恶者,贤人也;分别善恶无当者,庸人也;颠倒善恶以快谗谤者,小人也”(《在疚记》)。大概余斌觉得13亿神州大地到处行走的都是隐恶扬善、宽恕为怀的“圣人”,所以敢于相信自己不会被判有罪。从电脑虚拟空间的舆论倾向上看,倒也可以说他的乐观虽不中也,亦不远矣。
  主张余斌无罪的主要根据是:赃款用于扶贫或者其他公益,结果和主观动机都是好的。虽然个人也侵吞了一部分,但与其他在位高官的巧取豪夺相比却是“小巫见大巫”,显得微不足道。何况官场潜规则导致在很多情况下个人几乎别无选择,不同流合污就会被同僚排挤出局,不参与买官卖官的食物链游戏就保不住乌纱帽,更别想指望加级进爵。本案被告以轻罪受罚实际上也是因坚持原则而遭到报复。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在这里,更值得注意的与其说是具体判断的是非得失,毋宁说是上述论述中折射出来的群众性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实质性价值判断高于法律程序,情境伦理高于普遍的社会正义。
  或许是因为久在鲍鱼之肆,连“圣人”以及“贤人”们对乡愿引起结构性腐败的气味也开始变得不那么嗅觉灵敏了。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中层官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私下收取“佣金”,在处理公共事务时支付来路不明的款项,只要这些钱大都用到正道上,解决了群众认为应该解决的问题,那就没有多少大惊小怪的了,甚至还被大家视之为德行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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