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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理南京大屠杀事件之经过

  日军在南京最大规模的集体屠杀,只怕要数下关草鞋峡的那一次,那次屠杀是在12月18日(即占领的第六天)夜间举行的。当时日军将我从南京城内逃出而被拘囚于幕府山的男女老幼共57418人,除少数已被日军饿死或打死者外,全部都以铅丝捆扎,驱集到下关草鞋峡,用机枪密集扫射,使饮弹毙命;其倒卧血泊中尚能呻吟挣扎者均遭乱刀砍戮,事后并将所有尸骸浇以煤油焚化,目的也是为了灭迹。其中有一位名叫伍长德的,他被焚未死,待日军离去后从死人堆中负伤逃了出来,得庆更生。此人亦曾被邀出席远东国际法庭作证。他那使人惊心动魄的证言同样在我记忆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日军对我65000多无辜同胞的3次集体大屠杀中,仅仅这三个人得幸免于死。他们的证言得到法庭的重视和很高的作证评价。
  以上几次集体屠杀虽然死者的尸体被投诸江中或焚为乌有,日军自以为无罪迹可寻,但是在大量证据面前,这些暴行已经是铁案如山,不容抵赖的了。
  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还发现了好几处“万人坑”,“千人冢”,其在灵谷寺旁的一处且有敌伪时期南京督办高冠五为无主孤魂3000余所立的一块碑文。这些坑冢无疑地是日军集体屠杀的罪证,可能是他们使用另一种方法(活埋)实行的有力证据。由法医们后来对从这些坑冢里挖掘的数千具尸骸的检验和鉴定报告中,可以推定:集体活埋确也是日军使用过的集体屠杀方法之一,而且使用过不止一次。
  由上所述,可见日军对我南京同胞的集体屠杀是极端残酷野蛮的,而其方法又是多种多样的。他们对我南京居民的任意的、个别的或小规模的杀害同样地是用极端残酷野蛮的多种多样的方法实行的。花样之多,死事之惨,是世界历史上所罕见的。
  除了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任意枪杀之外,日军对我无辜同胞还用尽了其他种种更绝灭人性的杀人方法,例如:砍头、劈脑、切腹、挖心、水溺、火烧、割生殖器、砍去四肢、刺穿阴户或肛门等等;举凡一个杀人狂患者所能想象得出的最残酷的杀人方法,他们几乎都施用了。而且在南京沦陷后持续六个星期之久的时间里,每天都要对我无辜同胞施用成千上万次,这确实是骇人听闻、史乏前例的残暴记录。
  但是最残暴、最令人发指的还是日军为取乐而举行的“杀人比赛”。在这里,我只指出一桩“杀人比赛”中最突出的事例。这件事是在资格最老、声誉卓著的英文《日本广宣报》(JapanAdvertizer)上登载并大事宣传过的③。事情是这样的:在南京被日军占领以后,有两个日军军官,在全城杀人如麻的空气中,忽然别出心裁地决定要进行一次“杀人比赛”的游戏,看谁用最短的时间能杀死最多的中国人。杀的方法是用刀劈,就像劈柴火或我国南方儿童“劈甘蔗”游戏一样。同意了比赛条件之后,这两个野兽般的军官便各自提着极其锋利的钢刀,分头走向大街小巷,遇到中国人不论男女老幼便是当头一刀,使成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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