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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夫曼先生信札三件

考夫曼先生信札三件


考夫曼


【全文】
  
           一
                
  慕尼黑,2000 年11 月3 日
  尊敬的米健教授先生:
    非常高兴收到您寄来的两册我的《后现代法哲学》中译本样书。对此,我要向您表示我衷心的谢意,尤其要为您翻译此书所付出的辛苦劳动。在此,我请您向那些共同参与了这一工作的女士们和先生们转达我的谢意。其实,应该在此表示谢意的是我,而不是您。我以为这本书翻译得很快。因为对于译书我多少有些经验,有些时候要花上十来年的功夫。
  您说会再由陆运寄给我一些样书。我想,我大概需要20 册———不过要记在我的帐上。
    您写信说考虑到我的健康状况,不想来打扰我,的确考虑得很周到。不过您来我这里作客还是有可能的,只不过我们要事先一两天约定一个日子。目前我的身体状况颇不稳定,一天和另一天都不一样。但无论如何,如果您再到德国,请打电话给我,然后我们看看,是否能见面一晤。
    现在还有一个有些难为的问题。我的学生,来自台北的刘幸义教授博士,将我的《法哲学》译成了中文。我不知道中国和台湾目前的关系如何,您想要一册这个译本的样书吗? 如果您有意于此,我将寄您一本。
   好了,希望我们能够很快见面。再一次地多多感谢并对您日后的工作予以最好的祝愿。
   衷心地问候
  
          您的阿图尔·考夫曼
  
          二
              
  慕尼黑,2001 年1 月23 日
  尊敬的、亲爱的米健教授:
    您2001 年元月14 日的来信我于今天收到,衷心地感谢您这封美好和令人愉快的信函。您要再寄给一些我的《后现代法哲学》中译本样书给我,以便我使用,真是非常地友好。不过,目前我还不需要。倘使我日后还需要一些样书,我将写信给您。
    如果您还会来我这里作客,那真是再好不过了。不知道我是否还能多活些日子。今年5月,我就78 岁了。
   您写信给我,问我是否能给您写篇论文。究竟该写篇什么题目的文章,我并不完全清楚。在我的同事劳伦茨的纪念文集中,曾收入了我为之写的一篇关于“比较法哲学———以古典中国和古典中世纪法律文化为例”(随信附上文章复印件) 。这篇文章适合于你们的《比较法研究》杂志吗? 我所写的主要内容是正确的吗? 其中的一个缺陷是肯定无疑的,即我几乎没有引用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献资料。不过,也许您能够对其做些补充。或者,您更想要一篇尚未发表的文章。然而这对我来说的确有些困难。由于我年龄越来越大(就要78 岁了) 和长期卧病,因而我几乎不能再有所创造地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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