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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2004年会暨知识产权理论与审判实务学术研讨会(广州)综述(上)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2004年会暨知识产权理论与审判实务学术研讨会(广州)综述(上)


孙海龙 杨建成 刘婕


【全文】
  一、 加强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和司法保护意义重大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战略部署与实施已成为国家之间、地区之间和城市之间竞争的制高点。今年12月11日,我国步入了加入WTO的后过渡期,知识产权保护无可避免地成为中外经贸关系的焦点问题。自2004年9月开始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为期一年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包括广东在内的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
  在这样背景下,由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协办的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2004年会暨知识产权理论与审判实务学术研讨会于2004年11月19-21日在国家法官学院广州分院召开。来自全国60多所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以及40多家法院和检察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内)的近200位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政府官员以及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年会的主要议题包括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会换届、“红棉杯”优秀知识产权成果评选及理论与审判实务学术研讨,充分体现出知识产权法学界法学研究与司法界审判实务有机结合的特点。会议印制了《红棉杯优秀知识产权成果》、《论文集》和《裁判文书集》共三册会议材料,体现了征集者、选编者对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和司法进步所作的努力。
  本次研讨会是贯彻落实全国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活动。广东省广州市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重要的经济地位使得其成为国内外均比较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阵地。广东地区经济活跃,有力地推动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全国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最多的法院,广东省具备成为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和审判实务方面的研究素材和试验田的资源。在某种程度上,广东省广州市代表着中国改革开放脸面的城市之一,其包括司法保护在内的知识产权复合保护水平,也成为世贸组织评价我国在履行加入WTO有关承诺的关注点。
  二、 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相关问题探讨
  根据TRIPS的要求和我国入世的承诺,我国在入世前对知识产权三大部门法作了重大修改,并出台了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新法规,使得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整体上基本达到了TRIPS的要求。然而,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尚存在一些差距,与会代表就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制度创新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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