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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是最大的“善”—关于北大研究生招生改革的一点感想

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是最大的“善”—关于北大研究生招生改革的一点感想


姜明安


【全文】
   我发这个感慨源于我们北大法学院(以及北大其他一些院系)今年研究生招生方式的改革。
  往年我们研究生招生,通常都是考生在报名时先填专业志愿,然后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各专业复试的名单,最后再根据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但这样做往往出现下述“不公平”的现象:有的专业(如民商法)报考考生特别多,一些考生的考分高出北大取录线几十分却上不了北大;而有的专业(如法制史)报考考生特别少,该专业即使按北大最低取录线录取学生,也招不滿预定指标。
  为了消除这种“不公平”现象,今年研究生招生方式特作如下改革:考生报名时先不填专业志愿,待考分公布后,达到北大录取线的考生再自己选择报名参加复试的专业,但各专业复试的名额有严格限制:为预定录取名额的130%。各专业从所有报名复试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确定本专业复试名单。据说这样改革首先是出于对考生的“关心”:使那些上不了“热门”专业的高分考生还可能上个“冷门”,不至于让他们连复试的门都进不了;这样改革据说也是出于是对那些“冷门”专业的导师们的“关心”,使他们不至于门庭冷落,招不到弟子。
  但是,从改革的效果看,改革的“预期受益者”,即被“关心”者,不仅不领改革者的“关心”之情,而且颇多怨言,甚至个别被“关心”者还有点怨恨。因为大多数考生非常看重专业,他们报考北大,本来就是冲着某个专业来的。结果该专业复试名额被一些考分比他们高出几分,而对该专业并不怎么感兴趣的“机会主义”者报滿,他们只能被迫去参加他们非常不情愿的专业的复试。例如,有几个非常喜欢行政法专业的考生,其初试成绩也不错(340多分),他们一再要求参加行政法专业的复试,但教务人员横竖不同意。说行政法专业只有8个复试指标,已经滿了,一定要让他们去参加法制史专业的复试。这些学生找到行政法专业导师,哭着要求接受他们复试,说情愿承担复试不及格被淘汰的风险。行政法专业导师非常同情他们,给教务人员打电话,请求教务安排他们参加行政法专业复试。但教务坚决不答应。行政法专业导师认为,多有一些考生复试只有好处而无什么不妥,因为其可以有更大的选择余地,只要最后不超过学校分配的录取名额不就可以了吗。但是,教务坚持改革不动摇,仍然让这些考生哭着去参加法制史专业的复试。
  上不了“热门”专业的高分考生们对改革给予他们的“关心”不领情,作为改革另一“预期受益者”的“冷门”专业的导师们对此种改革也颇不以为然。他们认为,教务打发到他们名下复试的考生大都是不喜欢他们专业,对他们专业没有感情和兴趣,只是因无奈而来到他们名下复试以求一个北大名分的,这样的学生能学好他们的专业吗?因此,他们放言,宁缺勿滥,对那些原本选择别的专业复试而被挡在门外,让教务打发到他们那里来的考生一个不要,一个不收。就这样,法学院某专业今年复试(笔试)没有一个考生及格的,到他们那里复试的考生全部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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