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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停招硕士生(修订稿)——与博客中国的对话

  
  变革不难
  博客中国:对你所提的各种缺陷,在现行的招生体制下,是否有补救措施? 
  
  贺卫方:其实道理很简单,要改变也不难。在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实行的考试制度是有它合理之处的,基本上没有太大缺陷。那种制度重视考试本身,同时也为某些特殊人才预留一定空间。事实证明,今天活跃在学术研究第一线的许多优秀学者都经历过那个时代的研究生教育。北京大学一个非常有力的例证,1978年考入北大西语系的张隆溪,他根本没有读过大学,但他直接考取了杨周翰教授的研究生,后来这个人成为在比较文学、文化研究方面非常重要的学者,现在在美国任教(贺卫方案:本文最初发表时把张隆溪先生的导师误为朱光潜先生,网友甘任远在关天茶社给予指正,这里表示感谢)。如果按照我们今天这样的体制,可能这个人就会被埋没。我的观点,就是回归那种制度,当然可以在一些枝节上加以完善,但不能像现在这样作剧烈的变动。现在我们的有关制度总是变来变去,朝令夕改。朝令夕改,则民无所错手足。我们应该有一个非常稳定的制度。
  
  博客中国:您在北大,陈丹青在清华,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否体现出我们研究生招生体制上普遍性的失败? 
  
  贺卫方:我觉得目前这样的一种体制,确实存在着许多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像艺术专业的招生,还要去考一些跟艺术毫不关联的东西,这哪里是选贤任能呢?做出陈丹青那样的决定,我觉得是不容易的,值得同情。因为他看着艺术方面非常有天分的人,被莫名其妙的标准挡在艺术学院的门外,而考上的人在艺术天资方面又根本不够格,这种情况让为人师者确实非常非常的痛苦。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需要整体性的反思研究生考试制度,全方位的考虑各种因素。比如我们的法律专业,现在有两种,一种是法学硕士,一种是法律硕士,法律硕士是培养面向实务的复合型人才,这种专业的招生在我们这里已经远远超过法学硕士的规模。我们需要根据这样的情况考虑和设计法学硕士的招生和培养制度,把主要的目标设定为学术人才,我们要为将来的法学博士奠定基础。如果我们在招生的时候,不吸引追求学术目标的考生进入到法学硕士的行列,将来的法学博士招生又要以法学硕士为主录取的话,势必对法学博士甚至法学教授整体的素质带来潜在的损害。
  大学就是教授
  博客中国:你提到大学的独立方面与教授的独立,它们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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