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槛内槛外的叙说——冯象《政法笔记》读后

  从学术贡献意义上,这本书可以被视为形成和塑造了中国法学学术传统的一部分。这首先与冯象对法学的定位有关。他说:“法学必须关心、提出并试图回答困扰我们社会的一些基本问题。”(240,“法学院往何处去”)在本书,冯象实践和印证了他的学术提问方式:“正确的提问(question)首先来自对具体问题(issues)的把握。这就需要透过社会生活和法律业务中纷繁复杂的实际问题(problems)的表象,看到学术传统的脉络、矛盾和突破口。”(247)本书在理论资源和制度资源上,虽然必然要取材和借鉴于西方(因为这是中国现代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话语),但作者尽量自觉地把自己的研究不作为西方主流理论的“中国例证或例外”,而是作为一种理论上的必然回应:中国面临的问题是历史上和别的国家所没遇到过的,实践问题的独特性必然要我们开辟独特的理论进路和理论传统。他立足于个案的分析和追问,刨根问底,试图提出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命题,并也形成了具有特殊含义的概念范式,如政法,如法盲,如策略。虽然冯象对此所做的努力目前好像还没有从“西方版本”的窠臼中完全挣脱,但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能寻找到学术富矿和“真”问题的、具有真正学术意义的道路。而不是目前中国法学界仍然比较严重的自己构建“与事实无涉”的理论大厦。我们以后对中国法治之路的思考至少可以在这个基础上扎扎实实地推进。易言之,对于中国的法学界来说,本书甚至开辟了中国法学研究的一种新的“范式”,我们今后法学的进步,又有了一个有针对性的起点。
  本书的另一个学术贡献是让我们看到了“知识背景”的威力。阅读冯象的著作,甚至会使许多“法学科班”的读者自卑。在作者心目中,法学的确是不能上“学术”的台面的,它至多是被行话包装起来的“政治正确”。(239)但作为学法的读者,从中读到的主要不应该是对法学的贬低,而是提醒。冯象以其自身的广博深厚的文史哲修养在进入法学时,的确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正是这种“槛外”的眼光,才使他看到许多槛内人无法看到的现象。而正因为法律本身就是社会性的事业,所以借助别的学科“眼睛”,才能使我们对法律之为法律有更深的洞见。可以说,在大部分时候,冯象是在我们的经验之外,在我们的限度之外冷观法律的。因此他的许多结论才能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当然,也不可讳言,每一种经验都是一种欠缺。冯象主要受到的文学训练(当然文学本身也许是不能够被训练的),使得很多时候他在进行分析时,更多地仰赖于一种文学者特有的对生活的敏感和直觉,从而使得有些论证看上去还有些薄弱,如他对性贿赂不能入罪的最大原因是避免司法腐败的解释。更严重的问题可能是,如果这种敏感主要转化为对语词的敏感时,也许会阻碍对社会现实的进一步把握。比如他那篇很“经典”的“它没宪法”,其实也只是出租司机的一句“侃话”,但一不小心被冯象较了真。所以冯象在该文中更多的时候似乎是从“词”开始分析,而不是从“物”开始分析。但司机关心的“宪法失落”与冯象分析的“政法策略”实际可能是不一样的(这在前面已经分析过了)。所以,对语词的敏感虽然可以达到对生活的敏感,但对语词的敏感永远不可能取代对生活的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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