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槛内槛外的叙说——冯象《政法笔记》读后

  但冯象这种“槛内槛外”叙说的演练在某种意义上是失败的,或者至少没能发挥到极致。所谓冯象的叙说有些失败,归根到底是说,冯象“为普通读者”写“普法性”著作的愿望在某种程度上落空了。再换句话说,冯象的这本书,至少目前的中国,还只是一本主要适合于法学知识群体(包括满怀法治抱负的法学学生)读的书。它与“法盲式”的普通读者其实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原因之一是“知识上的”:《政法笔记》中的文章曾经主要发表在基本上为中国知识界人士所读的《读书》、《万象》等杂志上;作者在书中所展示的知识制度背景相对于中国普通读者还比较陌生:主要是源自西方的文学、历史、宗教知识的丰富;对美国的那套法律制度、特别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熟稔;以及他惯用招数——特别展示思维之活跃和敏锐的“隐喻手法”(蒙眼布、晚礼服、教鱼游泳、小头一硬,大头着粪等)——“隐喻”本来是为了说明的方便,但如果读者无法理解这种隐喻,带来的将是更多的“如云雾里”;以及他在具体论证上的许多跳跃式的思维方式,等等。因此在很多时候,冯象信手拈来、认为是“常识”的那些东西,一旦面对这里的读者,特别是“法盲式”的普通读者,都会在理解上造成不小的障碍。
  本书与“普通读者”隔膜的另一个原因也许是囿于作者的“学术身份”:他从文学转向法律,所以在本书中更多暴露的是“文学叙事心态”而非“法学直面心态”;他在国内的人生经验主要是文革下乡,与中国近二十年来的法治变革无个人体验上的切身关联;他是在法治发达的美国从事法律业务,而且是搞非常时髦的“知识产权”;他在国内法律界的生活圈子还限于“知识精英”,等等。相对于当代中国的大量“法盲”,他的确是槛内;相对于国内的法律参与者们,他又是“槛外”。当然,以上这些也许都不足以构成妨碍冯象对中国社会和法律形成“正确”认识和判断的理由;也不足以说明冯象就因此看不到中国法治的“要害”,因为一个人的眼光和洞见说到底与他的“出身”和经历并没有必然关系,关键是看他的敏感、直觉和在知识和传统意义上的(而非个人意义上的)“经验”的累积。个人化的阅历对一个人的学术判断当然有影响,但最主要的影响应该是在“进入”问题的切入点上。真正的学术研究是需要和研究对象保持一定距离的,距离能减少情绪化带来的认识扭曲,距离也促成了清醒。用王小波的话说:“这种种事实说明了一个真理:别人的痛苦才是你艺术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会成为别人的艺术源泉。”[6]痛苦的体验使思想深刻,但不意味着自己要经历每一种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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