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槛内槛外的叙说——冯象《政法笔记》读后

槛内槛外的叙说——冯象《政法笔记》读后


谌洪果


【全文】
  冯象先生的《政法笔记》,出现“门槛”类字眼的地方凡八次。[1]这对于把握本书的题旨是一个很好的线索。因为本书“弁言”就明确交待,要“跨出门槛去,为中国的普通读者写一本书,谈谈新旧政法体制衔接转型中的一些法律问题。”(页2-3)作者接着指出,对于了解法治之法的“真相”,法治如何真正成为“资本的语言”,也应该从“门槛外”开始。(页3)这两者构成了冯象写作此书的主要缘起;当然,对我们这些(也许是普通的)读者来说,也就构成了见证和检视冯象的(学术和制度)努力在多大程度上成功的标尺。
  书中另外出现的与“门槛内外”用语有内在关联或相对应的概念还包括“法盲”、“异端”(属于槛外);“圈内人”、“法律本本”(属于槛内);“政治实践”或“司法实践”(既是槛内,又是槛外)等等,其中最醒目的当然是本书的书名“政法笔记”。这一书名可以说是这种槛内槛外生活的全面展示:“政法”本是中国特色的制度生存样态,可自“依法治国”口号铛铛响以来,却被法律人士有意“遗忘”了。[2]现在经冯象的留心强调,“政法”一词重新显现其无法遮蔽和不能回避的含义,并转化为苏力所说的颇具学术意义的概念[3],即,一方面,法律本身的架构和运作离不开法律之外的政治和政策的支撑,“政策是法律的灵魂”,“法律是党的政策的定型化、条文化”;(页37)另一方面,“法律是政治的晚礼服”(页146),法律既需要成为政治性的美好实体追求的装潢;又必须是那些不可告人的政治权力、交易和矛盾的掩饰。所以正是这种槛内槛外的结合使“政法”一词有了特殊的韵味和色彩。政治等法律之外的东西与法律职业人所要求的纯粹法律的结合,恰展现了冯象所强调的不息的法治策略(这一点下面将详细剖析)。说到“笔记”,“古代笔记小说都是这样的,一段趣事,一个人物,一则风俗的记录,一个词语的考究,可长可短,东拼西凑,有点像《清明上河图》的散点透视,没有西方小说那种焦点透视,没有主导性的情节和严密的因果逻辑关系。”[4]这种本属文学的记述手法,被冯象挪过来书写法律,倒使得他可以在法律生活的槛内槛外自由游走,从容不迫,随处有新得、有发现。哈特在《法律的概念》一书中曾强调自己的研究是取外在观察者和内在参与者的结合的立场,他认为唯有这样,才能做到对法律既是描述的,又是分析的,才能揭示法律到底是怎么回事。[5]冯象本书从研究进路来看,似乎也可算是这种学术立场的一种自觉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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