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创造我们这代人的光荣”——访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

“创造我们这代人的光荣”——访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


宁杰 /朱苏力


【全文】
  
  北大法学:“扮演了一个象征”
  记者:从1904年京师大学堂设立“法律学门”至今,北京大学法学教育走过了百年历程,这也是中国现代法学教育曲折发展的百年。历经社会的沧桑变革、法律的兴衰迭荡,在中国的法学发展乃至社会巨变之中,延续百年的北大法学教育具有怎样的地位和作用?
  朱苏力:上世纪初,正值民族危亡之际,当时中国面临的改制为几千年所未见。在此之前,从春秋战国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发生了一个巨大的转变,在这之后两千多年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变革,但基本上还是遵循着农业经济社会中以儒家伦理为基础的统治制度。这个制度在传统社会中发挥了它的作用,老百姓生活基本安定,人口也得到增长。但进入现代社会以后,资本主义发展起来,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已明显感觉到不能适应现代世界的发展需要。1898年的戊戌变法,1911年的辛亥革命,以及更早之前的洋务运动,这一系列事件都体现着中国人建立现代国家的追求,意味着中国在重新寻找一个治理社会的制度。法治、民主和科学概念的引入,新文化运动的发展,是这一系列变革的表现。而北大法律学科的设立,是这个变革时期的一个重要象征。
  但这时它也仅仅是一个象征而已,在这之前其实也已经有了一些法学课程教育。中国法学的发展是全国法学界很多人士,包括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留学的法律人士共同促成的。北大在其中当然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但并不是最主要的作用。当时有个说法“南有东吴,北有朝阳”,这也表明了北大法学院在当时、至少在一段时间内还不一定是最出色的。但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北大是最早设立的,它延续了百年没有变,1952年院系调整,中断了两年,但1954年就恢复了。北大的法学教育基本上没有断线,特别是在“文革”当中也没有断。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二十多年间,在过去四分之一个世纪里,北大法学院及其前身法律系如果不说是最好的,那也应当说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出现了很多著名的学者,对中国的法治建设有很大贡献。但这都是过去的东西,历史不是我们骄傲的资本,我们要创造我们这代人的光荣。北大提出要建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很重要一点就是要有世界一流的法学院,要建世界一流法学院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现在还不是,我们必须承认这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