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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与避税的心理分析

  1.牟利心理 牟利心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每个市场主体最基本的心理状态,对于企业来讲,也就是谋求利润最大化的心理。在成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不可能有大的变化的情况下,逃税与避税就是一种很有效地增加其利润的方法,由于逃税和避税一旦成功,其数额往往是巨大的,因此,这种增加利润的方法对市场主体具有巨大的诱惑力。从成本效益分析的角度来讲,由于税收法律制度及其运作所存在的缺陷,使得逃税和避税所付出的成本远远低于其所获得的收益,正是在权衡了逃税和避税的利弊之后,许多有经济头脑的纳税者才义无返顾地选择了逃税与避税。
  2.从众心理 从众心理也是导致纳税人逃税和避税的心理因素之一。所谓从众,一般是指在实际存在或想象中存在的群体压力下,行为主体改变自己的态度、放弃自己的观点,而采取和大多数人相一致的行为或态度的现象。从众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十分普遍的心理状态。当现实经济生活中逃税和避税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时,许多纳税者就可能在从众心理的推动下,也采取和大多数纳税者一样的行为——逃税和避税。
  3.比价心理 比价心理是指互相攀比、以求得内心公平感的一种心理状态。任何人都是在与周围人的比较中生存和发展的,在与周围人的比较中,如果比大多数人状况好,就有一种满足感,反之就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心理学的研究指出,人们总是要将自己所做的贡献和所得的报酬,与一个和自己条件相当的人的贡献和报酬进行比较。如果这两者之间的比值相等,那么双方就都有公平感;如果这两者之间的比值不相等,某一方的比值大于另一方,那么,另一方就会产生不公平感。在进行自己与别人之间的横向比较的同时,人们还会进行自己现在与以往的纵向比较,以感觉报酬的相对值是否合理而公平。当人们经过纵向或横向比较之后,感到不公平时,就会产生的心理上的不平衡感。人们会采取各不相同的方式消除不公平感,以求达到心理平衡。当其他的纳税者都竞相采用逃税和避税的手段来减轻自己的税负并屡屡成功,而自己作为守法的纳税者承担了相对较重的税负,并且这种“奉献”还得不到社会应有的尊重或鼓励时,这些守法的纳税者就会在内心深处产生一种不公平感,从而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感,为了消除这种不平衡感,守法的纳税者逐渐也会采取逃税或避税的手段来减轻自己的税负。
  4.标识心理 标识心理是指当某一群体被贴上某种标识之后,这一群体中的原本不具备这一标识特征的主体也会逐渐认同这种标识并采取符合这种标识所要求的行为的心理状态。当逃税和避税成为某类市场主体(如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中的比较普遍的现象时,社会就会给这类群体贴上逃税与避税的标识,社会也倾向于用这一标识来看待这一群体中的所有的个体。这样,某些守法的个体便感到无论其是否符合这一标识,社会的其他群体都会用这一标识来看待自己,因此,守法与否对这些个体已没有实际意义或意义不大,这时,这些守法的个体便会逐渐采取符合本群体标识的行为。
  5.法不责众 法不责众心理是大多数采用违法的避税和逃税手段来减轻自己税负的纳税人的心理状态。法不责众的心理在中国有悠久的传统,也深深印在普通纳税人的脑海中,一旦发现违法者的数量是巨大的,且法律对其处罚的力度不够时,其他的人就会竞相效仿,这实际上也是从众心理在违法领域的特殊表现形式。由于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逃税与避税现象的大量存在,且执法部门对其查处的力度不够,因此,法不责众心理是促使许多纳税人倾向于逃税和避税的重要心理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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