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治理视角中的村民委员会*

  山东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1992年) 第3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组织村民完成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依法布置的各项任务。 
  
  表二:中央立法所体现的村委会职能
  序
   法规名称
   内容摘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2
   国务院关于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1984年)
   二、农村居民经营个体工商业,须持所在生产大队或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开业登记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务院1984年)
   第32条 农民如因盖房或其它用途确需进行爆破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公安派所批准。
  
  4
   国务院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1984年)
   二、农民个人或联户用购置的机动车船和拖拉机从事营业性运输,须持生产大队或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5
   国务院关于合作商业组织和个人贩运农副产品若干问题的规定(1984年)
   六、农村个人从事农副产品贩运,须持所在生产大队或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开业登记,经县、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6
   关于城乡个体商业经营废旧物资的暂行规定(商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5年)
   二、凡从事经营废旧物资的农村居民,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生产大队)签署意见,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给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
   第16、17条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在近亲属中指定;没有相应近亲属的,可以自行担任监护人。
  
  8
   关于治安管理处罚中担保人和保证金的暂行规定(公安部1986年)
   二、 被裁决拘留人长期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可以担任担保人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1987年)
   第22条 乡、镇以下的行政村的统计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他们在统计业务上受乡、镇统计员领导。
  
  10
   民政部关于做好外援抗震救灾款物接收、发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1988年)
   四、对按协议和意愿用于生活救济外援款、物,应采取村民委员会提名造册、乡政府批准、张榜公布的发放办法,发给因灾生活确实困难的灾民;
  
  11
   关于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治安管理和打击查处销售赃物活动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0年)
   三、凡到收购站、点出售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农村)个人需持有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国务院1990)
   第37条 乡或者行政村以下的邮件,由乡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与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协商妥交收人的方式,确定邮件投递
  
  13
   人口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生委等1991年联合发布)
   第5条 编制人口计划
  第6条 乡、村级人口计划指标设总人口数和符合生育政策的出生人数。
  
  14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
   五、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单位,形成群防群治网络。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15
   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的意见(公安部、国家文物局1991年)
   要把打击盗掘古墓葬和破坏文物的犯罪活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密切结合,坚持打防并举,把文物保护列入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形成群防群治网络,
  
  16
   农村家庭财产保险暂行办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91年)
   第14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及其附件、损失清单、救护费用单据以及当地公安部门或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事故证明;
  
  17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国务院1991年)
   第17条 村提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出预决算方案,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人民政府备案。村民委员会应当对村提留的收取和使用实施监督。
  
  18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1992年)
   第5条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建立。
  
  19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1993年)
   第18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