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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引发的楼下与楼上相邻纠纷

广告牌引发的楼下与楼上相邻纠纷


冯其江


【关键词】广告牌  楼下 楼上 相邻
【全文】
  广告牌引发的楼下与楼上相邻纠纷
  
  □汪丽冯其江
  一、商店牌匾之广告 可能影响相邻人
  在当今社会,任何一条商业街道两边都有不同形式的广告。有的广告被要求整齐划一,有的广告则个性突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形式的广告越来越多,并被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等各个领域。牌匾、商业标志越做越醒目,并在现代城市最大限度地发挥着广告宣传作用。广告的目的达到了: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对消费者发生了影响。然而广告的载体———广告牌匾有时却也对人们产生了负面影响、妨碍了相邻住户的生活。此时,牌匾、商业广告标志在设置时是否占用了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是否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就有必要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本案就是一件因广告牌匾而引起的官司。芜湖市KK公司在银湖中路新建了KK装饰城。KK装饰城为多幢建筑,一般每幢二层楼,为二层钢混结构,楼上住家,楼下经营。既然是经营,在门面房门眉上制作一块广告牌通常是少不了的。装饰城大多经营建材,比较好统一。所以,经营户广告牌的制作还比较标准,规格和尺寸基本相同。没曾想,就是这样,还是引发了楼下与楼上相邻纠纷。底楼的经营户将广告牌做在楼房墙体上,现被二楼住宅户告上了法庭。本案原告吕家,被告张门,案由:排除妨碍纠纷。
  二、门眉广告牌之争 经营所需又妨碍
  2003年3月21日,张门购买了KK装饰城K幢101室房屋,建筑面积121.66平方米,系非住宅性质。2003年5月30日,吕家购买了K幢201室房屋,建筑面积88.02平方米,系住宅性质。二层比底层少建30几个平方米,是因为二层朝南、朝北两个方向均留有约16平方米空地(各约8米长、2米宽)。为了安全及通行,整幢楼南、北两面统一安装了护栏墙(阳台)。
  2003年3月,张门因经营所需,利用楼上朝南阳台外墙面制作一块广告牌。该广告牌顶部与二层阳台墙上沿平齐,并与阳台墙面长度等长。整个广告牌呈长方体(长约8米、宽约1.5米、厚约0.4米),约3/4位于二层阳台墙及空间,1/4位于底层空间。吕家购房后于2004年春节前入住201室,入住后吕家认为该块广告牌影响其生活,曾向张门提出异议,虽经开发商KK公司协调,但未果。
  2004年10月22日,吕家向当地法院起诉,诉请法院将张门的广告牌拆除。原告认为,该块广告牌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及使用权,并对原告的生活有多处不良影响:灰尘着落多,影响卫生,有害身体健康;刮风时噪音大,影响小孩学习、家人休息;该块广告牌方便小偷偷盗;自家衣、被无法晾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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