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序言

  草案编纂体例采潘德克吞式,将规范民事生活关系的规则,以法律关系为标准,划分为物权、债权、亲属、继承四编,再将各编共同规则包括权利主体、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和期日期间等抽出,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形成法典“总则-分则”结构。鉴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各种新的合同类型和新的侵权行为类型,致债权编条文数剧增而与其他各编不成比例,遂参考荷兰新民法典将债权编分解为债权总则、合同和侵权行为三编,形成法典“双层”结构。草案从编纂体例、章节安排、制度设计到每一条款的文字表述,均特别着重于法律的逻辑性、体系性和可操作性,旨在确保法院裁判的公正性、统一性,及人民据以预测自己行为法律后果的可预测性。
  草案在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经验和司法经验基础上,密切结合中国社会生活的实际,广泛参考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和判例学说,顺应社会进步和法律发展之潮流,并注意与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协调一致。在价值取向上以权利本位为主,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兼顾个人物质生活条件之确保与人格尊严之尊重;充分贯彻意思自治原理,强调民事权利的切实保护,非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并依合法程序不得限制;兼顾社会正义与经济效率,兼顾交易安全与交易便捷;切实贯彻两性实质平等与弱者保护之原则,对劳动者、消费者、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者实行特殊保护;既着重于中国现实社会问题的对策,更着眼于中华民族之未来,旨在建立竞争、公平、统一的市场经济秩序,及和睦、健康、亲情的家庭生活秩序,为中国最终实现真正的人权、民主、法治国和现代化奠定基础。
  课题组全体同志深知,国家立法之权操在立法机关,现今之立法体制尚未符合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的要求,民法起草工作小组亦徒有虚名,专家建议并未受到真正重视,不敢奢望此民法典草案能为立法机关所采纳。但课题组全体同志本着对科学、民主、法治之追求,对人民、民族、国家、学术负责之精神,倾其心力,谨慎从事,完成此民法典草案,虽因学识、眼界、社会经验和时间的局限,对中国社会问题的把握或有不准,对国外立法例的取舍或有未当,所作制度设计和法律对策或有不切合实际,草案仍不失其学术意义和实践价值。遂决定将草案全稿公开出版,若能为各界人士所了解、掌握,作为评价、检讨、完善正式提交审议的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典草案的参照,并为各级法院民事法官裁判案件提供参考,为此后学习、研究、讲授民法的学生、学者、教员提供参考,则幸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