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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不能没有文艺法

和谐社会不能没有文艺法


李绍章


【关键词】和谐社会 文艺秩序 文艺法
【全文】
  土生阿耿文艺法评系列网文:
      和谐社会不能没有文艺法
      
        土生阿耿
  和谐社会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委员的沸点议题,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素材,成为互联网上各大搜索引擎的热门关键词,在全社会引起普遍关注。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和谐互动,需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共建,需要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交融发展。然而,在土生阿耿能够看到的有关和谐社会的大量报道和文论中,更多倾注注意力的是社会怎么安定团结、资源如何持续发展、人与自然怎样和谐等等,而少有触角伸至精神文明尤其是文化建设方面。土生阿耿认为,政治、经济、文化都是社会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子。欠缺文化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完整的社会;文化不和谐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因此,和谐社会必须有和谐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搭建起和谐的先进文化体系。
  文艺是文化领域的重要一环,文艺领域不和谐,就会直接冲击文化建设,从而给和谐社会的构建带来障碍。文艺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的反映,又反作用于一定的政治、经济,这是文艺运行和文艺发展的基本规律。我国文艺在本质属性上是社会主义文艺,就文艺社会形态来说,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较为先进的文艺。但是,在今天的社会主义文艺领域,仍然存在着种种不和谐现象。无论是在文艺生产环节,还是在文艺交换和文艺消费环节,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不和谐因素。比如,文艺生产的资格准入问题、文艺生产过程本身存在的缺乏社会责任问题、文艺表演行为中的文艺欺诈行为、文艺不公平交易行为、文艺伤俗行为等,文艺交换(文艺交易)环节中的文艺产品投放市场前的检验规则问题、文艺代理、文艺权利和义务的和谐问题等,再如文艺消费中的消费者利益与文艺服务者利益的冲突问题等等。这些不和谐现象,如果不加以及时梳理并进行合理规制,任其滋生蔓延,那么,将会极大制约着社会主义文艺的和谐发展,同时又给和谐政治秩序与和谐经济秩序带来冲击,从而殃及和谐社会的整体构建。
  经济基础和政治体制中的不和谐因素会给文艺带来外围干扰,但社会主义文艺的生命运动却也在随时经受着来自文艺领域自身的制约和打击。因此,努力消除文艺系统内部的不和谐因素,构建一种和谐的社会主义文艺秩序,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了。和谐的文艺秩序,从自身角度来讲,需要提高艺人的思想境界,宽容以求和平,理解以求协调。但思想境界的提高需要制度制约,因此,从外部制约机制上讲,文艺领域的不和谐因素必须有相应的调整规范来加以引导、指正甚至惩罚和制裁。其中,制定和完善调整文艺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是其中的一个关键要务,而专门调整文艺关系的法律规范正是文艺法。申言之,文艺法可为构建和谐的文艺秩序提供制度保障,它是捍卫和谐文艺秩序的尚方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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