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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害人权利保护对被告人权利的影响

  19 对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和裁决提出上诉 对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和裁决提出上诉并得到被上诉决定的副本
  20 了解刑事案件的上诉和抗诉并对它们提出答辩 得到刑事案件上诉书和抗诉书的副本,并对这些上诉和抗诉提出答辩
  21 在受到威胁时请求采取安全措施 包括第一次询问被告人之前与辩护人单独会见,内容保密,会见的次数和时间长短不受限制
  22 因犯罪行为受到的财产损害,以及因参加侦查、出庭的费用,聘请代理人的费用有权得到赔偿。 参加解决与执行刑事判决的有关问题
  23 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反对按照刑事诉讼法典第27条第2款规定根据终止刑事案件
  24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表4.中国《刑事诉讼法》中被害人与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序号 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共同和类似的权利
  1 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2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被害人,如果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3 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被害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4 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 有权申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回避 有权申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回避
  6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诉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以后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7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被害人和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8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刑诉法第142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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