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被害人权利与被告人权利之间的“双赢”
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与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之间也并不是全部矛盾冲突的,有些情况下被害人权利的增加并不一定以被告人权利的丧失为代价,有时存在一种双方权利共存和双赢(win-win)的局面。鉴于被害人在我国和俄罗斯刑事诉讼中的地位都比较高,两国《刑事诉讼法典》都明确列举了被害人和被告人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下面拟对俄罗斯和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与被告人的权利体系进行分析。
表3.俄罗斯《刑事诉讼法典》中被害人与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序号 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1 了解对刑事被告人提出的指控 知悉他被指控犯了何罪
2 做出陈述 对他的嫌疑提出辩解和陈述,
3 拒绝作对自己、自己的配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近亲属不利的证明 反对指控,或者拒绝对指控提出辩解和陈述
4 提供证据 提供证据
5 提出请求和申请回避 提出请求和申请回避
6 用母语或他所通晓的语言作出陈述 用母语或他所通晓的语言作出陈述
7 无偿得到翻译帮助 无偿得到翻译帮助
8 聘请代理人 得到辩护人的帮助,以及在法定情况下无偿得到辩护人帮助
9 经侦查员或调查人员许可参加根据他的请求或他的代理人的请求进行的侦查行为 经侦查员或调查人员许可参加根据其请求、其辩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请求进行的侦查行为
10 了解在他参与下进行的侦查行为的笔录并在笔录上提出意见 了解在他参与下进行的侦查行为的笔录并在笔录上提出意见
11 在法定情况下了解司法鉴定的决定和鉴定结论 了解除关于指定司法鉴定的裁决,向鉴定提问和了解鉴定结论
12 在审前调查结束时了解刑事案件的全部材料、摘抄其中的任何材料的任何部分、复制包括使用技术手段复制刑事案件材料。 在审前调查结束时了解刑事案件的全部材料、摘抄其中的任何材料的任何部分;对刑事案件材料制作复印件,包括、复制利用技术手段制作复印件,费用由本人负担。
13 得到关于提起刑事案件、认定他为被害人或驳回他作为被害人、终止刑事案件、中止刑事案件的裁决的副本,以及得到一审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第一上诉审法院和第二上诉审法院的裁决的副本。 得到关于将他作为刑事被告人进行追究的裁决的副本、关于对他适用强制处分的裁决的副本、起诉书的副本
14 在一审法院和监督审法院出庭参加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 在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和监督审法院出庭参加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以及出庭参加法院审议对他选择强制处分以及在法定的其他情况下出庭。
15 在法庭辩论时发表意见 以法律不予禁止的其他手段和方式为自己辩护
16 支持指控
17 了解法庭笔录和笔录上提出意见 了解法庭笔录和笔录上提出意见
18 对调查人员、侦查员、检察长和法院的行为(不作为)和决定提出申诉。 对调查人员、侦查员、检察长和法院的行为(不作为)和决定提出申诉和出庭参加法院对这些申诉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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