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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问题微探

识别问题微探


喻春勇


【摘要】法院在处理国际私法案件时,首先碰到的便是识别问题。依不同国家法律观念识别,会导致案件处理结果的不同。那么,法院应该依据什么来识别,如何解决识别冲突问题,在国际私法中也就显的更为重要。本文通过分析比较各种识别依据,同时也提出了自己对识别冲突解决的不同观点。
【关键词】国际私法 识别  识别冲突
【全文】
  所谓识别(characterization),传统的国际私法上又称作限定(qualification)、归类(classification)或定性(Characterization),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据一定的法律观念 ,对有关事实的性质作出定性或分类,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予适用的冲突规范及其所援引的准据法的一种法律认识过程。[1]识别是人类思维活动的一个普遍现象。法院在处理纯国内案件时,同样也存在着识别问题,即通过判定事实与法律规则间的本质联系,从而确定它是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是个什么样的法律问题,应适用一个什么样法律规范。由于在处理纯国内案件时,法官只依据本国法律观念和制度进行识别,因此也就不会发生识别冲突的现象。但在国际私法案件时,由于案件总是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相联系,用不同国家法律进行识别,往往会出现完全不同的结果。因此在国际私法中研究识别问题的意义也就首屈一指了。
  在冲突法领域中,从本质上讲,识别作为一个法律的认识过程,包含两个相互制约的方面。一方面是对调整国际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识别。即根据一定的法律观念,明确有关的国际民事管辖权规范和冲突规范中的法律术语的含义。它既包括对“范围”的解释,也包括对“连接点”的解释。如在“侵权行为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什么是 “侵权行为”,什么是“侵权行为地”,就需要根据一定的法律观念进行解释。只有这样,才知道这一冲突规范能够适用于哪些国际民事案件;另一方面是对国际民事案件的有关事实的识别。也就是根据一定的法律观念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定性或分类,使之与有关法律规范中的法律术语含义相符合,从而确定该事实应该应受哪一法律规范的调整。比如:是合同问题还是侵权问题,是结婚能力问题还是结婚形式问题,是实体法律问题还是程序问题等等。只有通过识别,明确了有关问题的性质,才能根据有关的冲突规范去选择适当的法律。因此,识别实际上是一种法律的再认识过程。
  识别是在适用冲突规范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现实问题,它在国际私法实践中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识别是确定管辖权的前提。对不同性质的国际民商事案件,各国往往根据不同的标准确定司法管辖权。由于国际民商事案件是由具体事实构成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只有经过识别明确了案件的性质,才能确立能否对该案件行使管辖权。2.识别是正确适用冲突规范的前提。某一国际民事关系需要用冲突规范调整时,该国际民事关系究竟与哪一条冲突规范的范围相符合,就必须进行识别。只用经过识别,明确了有关法律关系属于某一个冲突规范所调整的范围,才能适用该冲突规范进行法律法律选择。3.识别是确定援引准据法的保障。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系属”的指引来确定国际民事关系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法。由于冲突规范的“系属”通常是一些比较抽象的法律适用原则。因此,在适用冲突规范援引准据法的过程中,只有通过对“系属”的识别,才能准确的确定应当适用的准据法。在适用冲突规范援引准据法的过程中,如果对冲突规范的“系属”作出不同的识别,将会援引不同国家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而援引的准据法不同,也必然导致对案件的处理结果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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