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或者许可也是保管
蔡新华
【关键词】保管合同 车辆丢失
【全文】
指示或者许可也是保管
――从一起车辆丢失赔偿案,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法研[2004]163号》司法解释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 彭永臣 蔡新华
一
看似一起普通的车辆丢失赔偿案件,其间却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为此,中级人民法院专门研究并撰文讨论,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几次激辩,甚至“惊动”了最高人民法院,最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住宿期间旅客车辆丢失赔偿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研[2004]163号)的形式对本案的法律问题盖棺定论。近期待进一步的事实澄清后,本案将最终尘埃落定。
这是一起什么样的车辆丢失赔偿案件?案件为何一波三折?几级人民法院为何如此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意义何在?我们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作为本案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亲身经历了本案的全过程,案件的故事、法律的争点、社会的影响、法院的考虑都历历在目。最重要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意义何在?由于我们对本案的深度参与,我们相信,我们对司法解释的理解是律师同仁透过纸面所无法达到的,而更因为司法解释对后续案件的重大影响,所以我们不惜抛砖引玉,撰文与大家共享。
二
事情要从2000年某月某日下午说起。失主住进某机关宾馆,依宾馆保安指定(示)将车辆停放于宾馆内部场地,次日失主之子送失主去机场归来后,于夜晚11点40分将车停放于原处。第二天早晨发现车辆丢失,报案后失主要求该机关宾馆赔偿。
就本文的目的在于解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而言,本案的法律问题而不是事实问题才是文章的重点,但是在争议案件中真正影响法律问题的东西实际上是案件背后的事实问题,而且只有透过事实问题我们才能正确理解司法解释,预测司法解释的扩大影响或所受限制。本案的事实问题是:
1、 车辆丢失当晚失主(之子)是否住宿;
2、 当晚车辆停放时保安是否进行指定(示);
3、 车辆停放处是否停车场(所);
4、 车辆停放处是否内部场地;
5、 是否对车辆停放单独收费;
6、 宾馆是否有供旅客停放车辆的(收费)专门停车场;
7、 宾馆是否向旅客提供停车保管服务;
8、宾馆保安是否24小时进行安全保卫(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