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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走向真正的自治

如何走向真正的自治


贺卫方 孔志国


【摘要】律师自治是时代发展的要求。然而,现实中,我们国家的律师面临着执业环境不是太好,管理体制行政化色彩浓重,传统文化资源匮乏,律师自身素质与这个趋势不相适应,法律教育不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等问题。如果我们国家的律师想实现自治,当然,就应该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全文】
   按照司法部最新公布的数字,中国现有律师11.7万人,律所9691家[1]。自律师制度上个世纪的70年末、80年代初在我国恢复以来,律师作为一门职业,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律师在社会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除了原有的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诉讼业务外,更日益频繁地活动在法庭之外:他们或者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项目投资;或者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出谋划策;或者活跃于房地产、金融、证券、期货、知识产权,招商引资等新型法律服务领域。承办着越来越多的非诉讼业务。可以说,律师的社会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司法环节。综观西方各法治发达国家,律师行业普遍实行自治管理,即由优秀的执业律师组成的律师协会(或称律师公会、律师联合会)对律师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从世界范围内看,律师管理正在向行业自治的方向纵深发展,在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和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律师的管理主要和完全由律师行业组织来进行,律师的自治程度不断加强。 随着律师影响和作用的扩大,在我们国家,当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成为人们脑海中自然而然的观念后,作为法律共同体主要组成部分的律师的自治问题也越来越为大家关注。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律师自治的呼声更是一浪高过一浪。几乎可以肯定,律师自治代表了中国律师未来发展的方向。然而,方向不等于事实。律师自治的目标在前,从目前起步,我们中国的律师还需要走多长的路才能走向自治的目标呢?现实中,中国律师实现自治面临哪些难题,中国的律师如何走向自治?
  问题
  提到律师,人们大多会将其与高人一等的财富、身份和社会地位联系起来。在大家的脑海里,律师们总是知识丰富、思维敏捷、言辞犀利、逻辑严密、仪表不凡的形象,他们生活潇洒、举止文明、仗义人间、舌战法庭――或救他人于危难之中,或挺身而出于正义将倾之时。可是,这大约都是国外或香港的律师们的样子吧,中国律师们的生存状态可没有这么好。
  与律师业在我们国家的蓬勃发展和人们向往的律师形象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尤其是1997年新的《刑事诉讼法》出台以后,中国律师仿佛走了背运,不少人由改革开放后备受人们尊敬的职业忽然跌入尴尬的境地,陷入绝望的囹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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