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发现金融监管的制度逻辑 ——对孙大午案件的一个点评

发现金融监管的制度逻辑 ——对孙大午案件的一个点评


刘燕


【摘要】孙大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现行的金融监管法律框架提出严重质疑,律师、学者与媒体均指称其为窒息民营企业发展的“保守”与“僵化”的象征。其实质是“非法集资”概念所蕴蓄的市场主体的融资冲动与金融监管之间的紧张关系。对民间集资法律规制的历史回顾表明,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模式的确未能给市场融资主体足够的空间。但是,民间融资困境的制度根源,在于其信用基础的薄弱所带来的风险无法为市场所承受。正是在后一点上,金融监管的制度逻辑与民营企业自身制度改进的路径统一起来。缘此,重新认识孙大午案件的意义殊有必要。

【关键词】金融监管、非法集资、民间融资、孙大午案件
【全文】
  一、问题的提出
  “乱集资”或者“非法集资”是9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金融生活中耳熟能详的一个词汇,它指涉着各种形式的未经金融监管机关批准而筹集公众资金的活动。金融是经济生活的核心,资金是企业的血脉。自邓小平南巡开始在中国大地上兴起的全民经商热潮,必然同时掀起全民对资金的渴求。然而,国有正规金融渠道难以满足市场、特别是中小民营经济对资金的需求,因此民间融资活动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为民营经济输血的同时,也在局部地区引发了各种震荡,从而引起监管者的高度警觉。从93年的沈太福案件,94年的无锡新兴公司集资案,到90年代末对各种传销、老鼠会等非法金融的打击,我国金融市场发育与发展过程中始终充斥着以国家为主导的金融力量与以暗潮涌动的民间融资之间的冲突与博弈。
  这种冲突过往基本上都是以金融监管者的诉求得到满足而告终,直到2003年底的孙大午案对这一逻辑提出挑战。对民营企业家孙大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审理,俨然成为了一场对僵化、保守的金融体制的控诉,对粗糙、苛峻的刑法手段的批判。不仅如此,围绕这一案件的整个发生过程,众多学者(包括经济学家、法学家)和记者对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草根金融的存在合理性、中国农村民生问题的严重性,甚至人权、自由等宪政问题进行了大量的反思,振耳发聩之言每每见诸报端。(茅于轼:《孙大午案揭示企业家命运的政治含义》,参见新华网2003年12月23日;张曙光:《由孙大午案件看中国民企的<非法生存>》,参见2003年8月3日http://businesssohucom/22/74/article211767422shtml。)
  一时间,孙大午案件成为在当下强大的国家金融垄断力量面前为“民生”与“民权”鼓与呼的象征。
  孙大午事件的这一结局,恐怕是监管者始料未及的,因此在整个事件的后续阶段,再也没有来自金融监管者的讯息。不仅如此,在学界与媒体的激情互动过程中,几乎也没有听到金融法学者的声音。这颇令人深思。在一个似乎是典型的金融监管者依法取缔非法集资的场景中,为什么最后却是金融监管本身陷入无法言说的困境?除却某些地方政府和官员对特立独行的孙大午进行打压这一非理性因素,现行金融监管方式是否已经沉疴累累,从而成为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无法承受的金融压迫?须知,这一金融监管模式的建立也不过是近十年间的事情,更何况强化金融监管依然是当前世界各国的共同意趣。因此,在学界与媒体对孙大午事件的激情演绎之后,恐怕更需要的是冷静地思考孙大午案对金融监管所提出的问题,那就是,对民间金融的法律调控究竟应遵循什么样的制度逻辑?
  二、研究素材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