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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让他们灵魂安静的离开

  在这里,我声明一下特殊群体是指那些身患绝症,处于极度痛苦之下,而在现在的医疗条件下是不可能减轻他们的痛苦,更不用说有治好的希望的病人。那么对于他们来说活着是一种痛苦,是一种罪。与其受着无边无尽的折磨不如安稳的离去。
  反对安乐死的另一大理由是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医生无权以任何方式剥夺病人的生命。
  前些年轰动全国的‘安乐死’案大家都应该知道吧,我相信至今还有不少善良的人为王明成鸣不平,然而法律界却反映平平,什么‘容情不容法’什么的!法律是一点都没有人情味的来判决的。王明成为此付出了五年的牢狱之苦,最近又在请求安乐死未果的情况下被胃癌折磨致死,相信每一个善良的人都为之心痛,王明成的老母亲在九泉之下怎么能安心呢?人心都是肉长的,法律不应该只是一把刺向罪恶的利剑,更应该是是一艘撒满爱的阳光的维护正义的领航船。我们看来如癌症等明知在现今的条件下治疗无望的情况下,病人已到晚期了,何必再苦苦的让人活受罪呢?难道为了自己心灵的安宁或者所谓的名声,这样做又与刽子手何异,和冷血动物又有什么区别呢?
  反过来想想,中国允许对死刑犯用安乐死,死刑犯是罪大淘天,天诛地灭的人尚有权选择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罪恶的一生,那么对于活命无望的在死亡边缘徘徊的病人却那么苛刻吗?难道对死刑犯是一种人道,那么对善良的病人就是不人道了吗?罪犯之将死,其性也善,在这一点上,病人和罪犯是一致的,那为什么又有两种不同的结论呢?
  事实上如何正确面对病榻上的绝症患者,不仅是一个家庭问题。也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无望的治疗和高额的花费的对大多数家庭如何承担的起,难道非要落的个家徒四壁才罢休,何况这又不利于资源的合理分配。安乐死是一个充满人性的话题,当你有个面对亲人处于死亡边缘无限痛苦之中,而你和医生有毫无办法时,你有何尝不想他早一点没有痛苦的离开呢!难道还要为了所谓的希望奇迹而在根本不可能存在希望中傻傻的等待!昧着良心一起受煎熬。
  当然安乐死需要严格的立法,不允许有一点点漏洞,不然又有许多新的问题滋生,借安乐死之名谋杀等等,那么人们的美好善良的想法又会功亏一篑了。但是我们更应该多想想一件事物给我们带来的利益,不能怕这怕那,十全十美的东西是没有的。利益和问题是同时来到的,就象生死,善恶一样。
  如果立法者还拿不定主意,我们可以让全国人民共同参加这个问题的讨论,全民投票,毕竟这是和老百姓密切相关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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