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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采光法律行为评析

公民采光法律行为评析


李永禄


【摘要】阳光与人类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还包括了生活的安适、宁静,对人类生活的意义不言自明。采光权也由一个起初还鲜为人知的名词,到现在成为日益被重视的生存权利,这说明了人们居住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对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追求。

【关键词】采光权 法律保护
【全文】
  公民采光法律行为评析——
  窗外高楼挡住阳光 “安居苑”住户要讨“采光权”
 熊桂林 李永禄
  [案例]
  近年来,随着诸多新建筑拔地而起,一些居民的住房被遮挡住了阳光。住在终年难见阳光的住宅中给居民造成的影响,是任何人都能想像出来的。这带来的不仅是生活不便,更意味着生活质量的下降。于是,关于采光权的纠纷以至诉讼在生活中就时有发生。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居苑”住户柳光荣等十几户居民如今就遇到了这样的尴尬事。
  原银川市郊区罗家庄村和尹家渠村的部分村民,因土地被征用拆迁,于2000年底被安置在“安居苑”小区5号楼,并办理了购房手续。柳光荣也是其中的住户之一。
  柳光荣购买的是“安居苑”5号楼一层的一套70多平方米的住房。当初买房时,5号楼房前是一片旧房。他担心以后这片旧房如果拆迁再盖新楼,会遮挡他家采光。“安居苑”的开发商告诉他:“不用担心,按照国家规定,楼房间的距离是有规定的,不会影响采光。”柳光荣就放心地购买了此房。“安居苑”5号楼是4层高,共有5个单元。柳光荣住进去后,室内光线充足,感到心情舒适,十分满足。但是,这惬意的日子没过多久,烦恼就接踵而至。
  2002年初,银川市白云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安居苑”5号楼前的那片旧楼房拆迁,建了6层加阁楼的“丽园西区”5号楼、6号楼住宅区。“安居苑”1至4单元3层以下住房的光线受到6号楼的影响,尤其是一层住户,特别是在漫长的冬季,屋内整日见不到阳光,光线昏暗。本来亮堂堂的屋子,竟然大白天屋内也暗沉沉的,令人心里堵得慌。于是烦从心头起!
  住在“安居苑”的居民,谁家不是倾其所有的土地拆迁费,及节衣缩食才购得的住房?他们原打算购买了这房产,也就终其一生居住在这里,更希望子孙后代都能在此安居乐业。如今这每日过着缺少阳光的日子,何时是个头?住户们愤怒了!他们赶到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局反映了此事。工作人员惊讶地说:“‘丽园西区’ 6号楼只被批准建5层的呀!且两楼之间的距离批准的是23米,应该不会遮挡光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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