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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传入中国的历程(评田涛:《国际法输入与晚清中国》,济南出版社,2001年10月版。)

  《陆地战例新选》,又名《陆地战例》(Manualof the Law of War on Land),由国际法学会(Institut de Droit International,今译“国际法研究院”)编纂。中译本出版于1883年。
  在同文馆翻译和介绍国际法的过程中,丁韪良无疑是一位关键人物。但必须指出的是,他的翻译工作是在与其他师生的合作下完成的。有的书的译者可能不是他,而是由他鉴定定稿的。
  除翻译国际法著作外,丁韪良在传播国际法方面的另一贡献就是开展了国际法的教育活动。实际上他是同文馆历史上唯一的国际法教习。
  1867年12月,同文馆决定聘请已经在馆任英文教习的丁韪良开设国际法方面的课程。1868年6月,丁韪良携全家从上海返回美国,到耶鲁大学进修国际法等课程。1869年9月,丁韪良由美返华,被任命为同文馆的总教习,兼任“万国公法”教习。此后,丁韪良身兼这两项职务达25年之久。
  现在保留下来的资料中,有一份1876年同文馆的八年课程表,表中国际法列为第七年的课程内容。从保留下来的1878年同文馆岁试的试题中,可以看到当时国际法教学的内容涉及:外交使节的派遣与接受、使节的权利与义务、条约的内容、对海上船舶的管辖权、国家的自卫权、国家领土的取得、禁止贩运奴隶、国家平等、引渡、豁免、领事裁判权、内政,等等。由此可以看到,在当时的国际法教学中,涉及了近代国际法中的诸多领域和基本问题,教学内容应与《万国公法》有关系,因为《万国公法》曾被长期作为同文馆的教科书。
  根据1902年1月11日上谕,同文馆被并入京师大学堂。京师大学堂开办时亦列有法科。考虑到京师大学堂与京师同文馆在校史上的这种渊源关系,我们不妨说,后来北京大学的法律学科,实与京师同文馆为最早渊源。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国际法是北京大学法律学科最早开设的法律课程,国际法教学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
  如果说同文馆是在中国最早讲授国际法学的地方,有记载的最早出国学习国际法的时间当为19世纪末。《输入》谈到,据1890年的一份文件记载,福建船政学堂前堂学生中有六人派赴法国,专习国际法。在这份六人名单中有一位的名字是“王寿昌”。王寿昌除了与林纾合作,翻译了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的《巴黎茶花女遗事》外,可能没有太多引起我们注意的地方,但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儿子就是后来我国著名的国际法学家王铁崖。
  关于丁韪良,还应提到的一件事是,他为了劝说清朝政府接受西方的国际法,便颇费心思地考证了大量的中国古典文献,破天荒地写出了《中国古世公法论略》(International Law in Ancient China)一文,提出古中国实有公共之法,以行于干戈玉帛之间,特行之有盛有不盛耳;《周礼》、《三传》、《国语》、《国策》等书皆足以资考证的论说。
  这就是对中国古代国际法研究的开端。此后,一直到近年都有学者对中国古代国际法进行研究。
  四、国际法的其它译著与传播途径
  在晚请的译书机构中,由中国政府创办,历时最久、出书最多、影响最大的是江南制造局翻译馆。她是除同文馆外翻译国际法著作的另一重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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