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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肖蔚云教授与北大行政法学

姜明安:肖蔚云教授与北大行政法学


姜明安


【关键词】无
【全文】
  肖蔚云教授是我国著名的宪法学教授,我国宪法学学科的建设、发展,特别是北大宪法学学科的创立、发展,是与肖蔚云教授在这一领域半个世纪的辛勤耕耘分不开的。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有着密切的联系。肖蔚云教授在从事宪法学教学和研究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关心和支持行政法学学科建设。可以说,北大行政法学学科的创立和发展,也是与肖蔚云教授对行政法学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分不开的。对这一点,我有着亲身的感受。
  
  1982年,我大学毕业留校,分配在宪法教研室。那时,肖蔚云教授任法律系副主任兼宪法教研室主任,罗豪才教授任教研室副主任。我向他们报到,在报到时即就自己的工作向他们提出要求:我今后搞行政法。他们居然同意了我的要求。在那个时候,他们同意我搞行政法应该说是非常开明的:第一,他们是宪法学教授,是宪法教研室的领导,竟然同意和容忍自己的“属下”在自己的“领地”内不务“正业”,做“别的买卖”,实属不易,可以说,没有他们对行政法重要意义的认识是完全不可能的;第二,当时全国还没有哪个高校正式开设行政法课程,没有一本行政法教材或专著,允许姜明安教行政法,教什么?这恐怕要担点风险;第三,姜明安当时刚毕业,还只是一个助教,允许一个刚毕业的助教开一门新课,尽管是试验性的选修课,也是有点难以想象的,不是他们非常非常看重这门课(而非上课的人),对北大开设这门课,乃至创建行政法学科,有迫切感,我当时无论如何是不会获得上北大讲台上行政法这门课程的“许可证”的。
  
  1984年,我教了两年行政法,想把自己的讲义整理出版。但是当时哪个出版社敢出呢?那时很多法学学者都搞不清行政法是个什么东西,不要说出版社的编辑。出版社编辑搞不清书的内容也许还没关系,如果书是名家写的话。但是这本书的作者却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助教,而且是其处女作。风险太大了,没有出版社愿意出。于是,我找了肖蔚云教授,请他支持。他看了书稿后,即全力支持,并以其名教授的身份为一个毛头小伙的“出道之作”做序。在这篇序中,我们可以看到肖蔚云教授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即对行政法和行政法学予以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对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重要意义、作用和地位有清醒的认识。下面我特摘录“肖序”中的若干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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