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法律保障问题研究

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法律保障问题研究


杨连专


【摘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日渐突出,就业的合法权益亟待法律保护。本文通过对目前农村劳动力就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解决途径及其法律保障等问题的探索分析,找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的关键;通过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了解,让农村劳动力知道应怎样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通过分析地方法规和宪法之间的矛盾,来维护农村劳动力的劳动权和合法权利,依此执行我国的劳动法
【关键词】农村 剩余劳动力 法律保障
【全文】
  前  言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农民进城务工就业,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经济社会的繁荣。
  劳动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首要基本权利,劳动就是劳动权的核心内容,劳动者如果得不到就业机会,公民的劳动权就无法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这项基本权利就会成为一名空洞的口号,为了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这项基本权利,必须切实有效地解决好劳动就业问题,使每个劳动者都能得到就业的机会,特别是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城市就业的问题。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城市劳动就业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使这部分人得到就业机会,没有生活来源,生活得不到保证,可能会成为农村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也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所以,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劳动就业的研究就显得日益突出。农民问题是农村工作的重点问题,解决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问题及法律保障问题,对促进农村繁荣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市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总之,由于农村改革后,劳动力需求相对减少,大量劳动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出现了大量劳动力闲置的情况,如何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劳动就业的现状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农民进城务工就业,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繁荣。但是当前在一些地方,农民工城市务工就业仍然受到一些不合理的限制,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拖欠克扣工资,乱收费等现象严重。同时,农民工城市就业是社会治安、社会管理、城市管理等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就目前的大环境来说,河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劳动就业情况不容乐观,本文认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盲目流动就业
  由于中国农村改革和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逐年下降,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现,外出打工的比例越来越高。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调查,自1999年以来,我国的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比例不断增加,今年已高达23.3%。特别是当前经济不太发达的中、西部地区,今年外出打工的男女农村劳动力比例分别比去年增加了3.4和4.4个百分点,比例已达到26%和22.5%。但是,由于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缺乏宏观管理、合理引导和政策鼓励,加之劳务中介组织不健全、就业信息不畅通,当前的农村劳动力外流还基本上处于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盲目流动"状态,不稳定性和随意性比较突出。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当前各级劳动部门组织和用工单位招聘的外出人员仅有15.1%,由亲朋好友介绍的外出人员占52%,目的不明确、靠自己碰运气外出的人员占28.5%,其它的占4%。农村劳动力大量的无目的流动,不仅增加了农民就业的难度,还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1、盲目流动就业难。许多外出打工的农民信息闭塞,缺乏就业指导,全凭感觉外出,随"大流儿"流动,听说哪儿活儿好找、钱好挣就往哪儿跑,致使流向过于集中,出现了众人齐挤独木桥的局面,增加了就业的难度。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开发西部战略的逐步实施,虽然流向西部的农村劳动力呈明显增长态势,仅今年前3个月,先后到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5省、自治区打工的跨省区劳动力比例已达8.2%,比去年增长了5.8个百分点,但是仍有高达78.4%的跨省区农村劳动力流向了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南部沿海城市。劳动力的不合理和过于集中流动,不可避免地产生就业问题,尤其是东部、南部沿海地区。据了解,在东部、南部的沿海城市,每年都有一大批打工者因找不到工作,随身带的钱被花光,陷入了流落街头、食不果腹、无钱还乡的困境。
  去年,河南省禹州市一农村村民王某,听亲戚说温州市打工容易、薪水高的消息后,组织本村及邻村十几名村民到温州。结果由于温州企业容不下这么多无技能的农民,致使大多数村民流落街头。后在亲朋的帮助下,才得以返乡。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