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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投资企业债权回收的法律保障

台商投资企业债权回收的法律保障


史建三


【关键词】外资、债权回收、法律保障
【全文】
  台商投资企业债权回收的法律保障
  企业乃为盈利而组建的法律实体,盈利则必然与风险相伴随。风险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资本市场运营风险、二是商品交易和服务提供风险,而后者最典型的情况即是债权回收风险。大陆企业如此,台商投资企业也自然如是。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债权回收中的风险问题已经和正在影响外资(包括台资)企业的正常经营。
  在上述背景下,本文试图从大陆法律环境的角度,通过对债权不能回收所产生之环节的列举、分析和论证,来防范、稀释和化解该种风险,以利于台资企业在大陆的经营、发展及两岸的经济和文化交流。
  台商在华投资概况
  台商在中国大陆的投资始于80年代初,在90年代得到迅速发展。截至1999年底,大陆共有台资企业43945家,合同所涉金额446.7亿美元,实际使用台资金额240亿美元。据统计,台商投资占大陆吸收境外直接投资总量的7.8%,列香港、美国、日本投资之后。
  随着客观形势的发展,台商投资大陆在经过90年代中期的调整阶段后,进入了一个新的转折阶段。转折标志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参与厂商从中小企业主导过渡到大企业主导。
  其二,投资导向从加工出口为主发展到拓展市场为主。
  其三,交流形式从间接为主过渡到“准直接”为主。
  从上述三项指标看,在世纪之交,伴随着大陆和台湾行将先后加入WTO,由大企业主导、以拓展市场为导向的“准直接”形式的经贸交流,将推动台商在大陆投资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台资企业债权回收风险产生的环节
  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逾期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一大顽症。据专业机构统计分析,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的逾期应收账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在中国,这一比率高达5%以上。信用风险和账款拖欠,还使许多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被严重侵蚀,甚至使企业连简单的生产活动都难以为继。
  该种问题虽然从一个角度反映了企业间信用关系的恶化,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企业自身风险控制能力的不足和信用管理水平的低下。即使面对信誉可靠的客户,也无从判断,将大量的市场机会拒之门外。
  企业并非在真空环境下运营,而是处在一个现实的经济空间与政策法律环境之中,台资企业在大陆的运营也自然如此。面对现实,我们注意到,债权回收风险主要产生在以下几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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