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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跨国并购(三)

  市场势力论认为,纵向并购是企业将关键性的投入-产出关系纳入企业控制范围,以行政手段而不是市场手段处理一些业务,以达到提高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的一种方法。它主要通过对原料和销售渠道及用户的控制来实现这一目的。纵向并购使企业明显地提高了同供应商和买主的讨价还价能力。企业主要通过迫使供应商降低价格来同供应商进行竞争,通过迫使买主接受较高的价格来同买主进行竞争。这种讨价还价的能力主要是由买卖双方的行业结构、以及它们之间的相对重要性决定的。企业通过纵向并购降低了供应商和买主的重要性,特别是当纵向并购同行业集中趋势相结合时,能极大地提高企业的讨价还价能力。
  纵向并购往往导致“连锁”效应。一个控制了大量关键原料或销售渠道的企业,可以通过对原料和销售渠道的控制,有力地控制竞争对手的活动。因此,即使纵向一体化不存在明显的经济效益,为防止为竞争对手所控制,当一家企业率先实行纵向并购时,其余企业出于防卫的目的,也必须考虑实行纵向一体化。
  对于混合并购而言,表面上很难看出对市场权力有何明显影响。混合并购在市场势力方面的影响,多数是以隐蔽的方式来实现的。在多数情况下,企业通过混合并购进入的,往往是同他原有产品相关的经营领域。在这些领域中,它们使用同主要产品一致的原料、技术、管理规律或销售渠道,这方面规模的扩大,使企业对原有供应商和销售渠道的控制加强了,从而提高它们对主要产品市场的控制。另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是:企业通过混合并购增加了企业的绝对规模,使企业拥有相对充足的财力,同原市场或新市场的竞争者进行价格战,采用低于成本的订价方法迫使竞争者退出某一领域,达到独占或垄断某一领域的目的。由于巨型混合一体化企业涉足很多领域,从而对其他相关领域中的企业形成了强大的竞争威胁,使一般的企业不敢对它的主要产品市场进行挑战,以免引起它的报复,结果造成这些行业竞争强度的降低。
  虽然以上三种形式的并购都可以增加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但比较而言,横向并购的效果最为明显,纵向并购次之,而混合并购则主要是间接的。企业市场权力的扩大有可能引起垄断,因此,各国反托拉斯法对出于垄断目的的并购活动都加以严格的管制,但问题是,有时很难确切地说企业通过并购就是为了获取垄断,并购的各种后果往往是混合在一起的。
   二、市场势力理论对跨国并购的适用性问题
   市场势力理论对国内并购活动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因为研究表明:增强对企业经营环境的垄断性控制和市场上的势力,就有助于一个企业顶住经济逆境,增强竞争优势,获得长期发展的机会。垄断集中程度愈高,它能维持超额利润的时间愈长,强度愈大,由超额利润转化为垄断利润的数额就愈多。正是对市场进行垄断控制的欲望才使西方企业并购之风盛行。而对于跨国并购活动而言,其主要动因首先是反映在应对世界市场竞争局面,迅速进入东道国市场,进而在世界市场上占有更多的份额。至于希望通过对东道国的跨国并购来控制或垄断东道国市场,客观上会因东道国市场进入的有关障碍和政府的干预使这种市场势力理论对跨国并购不具有解释力。正如本文在第一章所述,跨国并购在对市场影响的方式和范围方面与国内并购有着明显的区别。国内并购非常直观地表现为市场份额的改变和市场势力几种程度的提高,在这种情形下,市场势力论能够对并购作出合理的解释;而跨国并购分别就母国和并购目标国市场而言,并未直接表现为母国市场份额和市场势力的改变,而是表现为世界市场份额和市场力集中程度的改变。面对这些因跨国性而产生的变化,市场势力论无法进行适用性的解释。
  第四节 经理阶层扩张动机论及其对跨国并购现象的适用性
   一、经理阶层扩张动机论
   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现代公司的兴起,出现了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工,股东并不参与高层管理决策,甚至也不具有影响力;或者股东本来就缺乏知识、经验和义务,相反,支薪经理人员既管理短期的经营活动,也决定企业发展的长期目标和政策,他们支配了低层经理和高层的管理,形成了一个全新的经理阶层。产权结构的这一变化对企业的决策和目标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或者经理式的企业不再具有新古典经济学上所描述的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函数。相反,经理阶层的目标取代了利润最大化目标。他们在做出决策时,宁愿选择能使公司长期稳定和增长的政策,而不贪图眼前利润,他们的目标是确保设备的连续运用和原料来源,确保销售稳步增长,开发新产品和服务。因为,公司的发展会使经理获得更高的工资与地位,更大的权力和职业保障,从而提高经理的效用。西方学者为证实经理阶层扩张动机论,进行了一些调查:费斯(1980发现,并购以后企业董事的工资大大增加了,而在没有从事并购活动的公司里,管理集团成员的工资增加效少。马克斯和惠梃顿(1975年)也发现,公司规模是影响管理人员收入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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