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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跨国并购(二)

论跨国并购(二)


史建三


【关键词】国际投资、并购、外资
【全文】
  
  第一章 跨国并购的形成、发展及其特点
   企业跨国并购(Cross-border Mergers & Acquisitions 或International Mergers & Acquisitions)的概念是由企业国内并购(Mergers & Acquisitions)概念引申扩展而来的。但是,企业跨国并购它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及其在国际间的经济活动,因而,它的内涵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与一般的企业国内并购不完全相同。从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上看,企业跨国并购又是在企业国内并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企业国内并购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跨国延伸。因此,为了完整地理解企业跨国并购,同时也为了本书内容的逐步展开,本章将依顺序论述企业并购的涵义、跨国并购的涵义、形成发展过程及其特点。
  第一节 并购及其跨国并购的涵义、类型和方式
   一、企业并购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或购买)两层含义。
   (一)企业兼并。根据《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解释,企业兼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独立的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按照国际惯例,在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兼并是企业变更和终止的方式之一,是企业竞争优胜劣汰的正常现象,也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在西方公司法中,“企业兼并”又可分成两类,即吸收兼并和创立兼并。
  所谓吸收兼并(Consolidation Merger),是指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家公司因吸收(兼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在这类合并中,存续公司仍然保持原有的公司名称,而且有权获得其他被吸收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同时承担其债务,被吸收公司从此不复存在。
  所谓创立兼并(Statutory Merger),又称新设兼并或者联合。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合并同时消失(同归于尽),而在新基础上形成一个新的公司,这个公司叫新设公司。新设公司接管原来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全部资产和业务,新组董事机构和管理机构等。
   (二)企业收购(Acquisition)则强调买方企业向卖方企业的“收购”行为。按照其内容的不同, 收购可以分作资产收购和股份收购两类:资产收购指买方企业收购卖方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使之成为买方的一部分;股份收购则指买方企业直接或间接购买卖方的部分或全部股票的行为。相比之下,资产收购更象一种普通商品交易形式,只不过交易的标的为卖方企业的特定资产罢了;股份收购则是所有权的买卖形式,买方将根据其持股比例承担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从法律形式上分析,兼并和收购的主要区别在于:兼并的最终结果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成为一个法人,而收购的最终结果不是改变法人的数量,而是改变被收购企业的产权归属和/或经营管理权归属。如果一家企业通过购买资产或股份的方式将被购买的企业并入自己的企业从而使其法人地位消失,那么这种情况从严格意义上说属于兼并行为,因为最终结果是原来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组合而成一个法人了。
   就国内市场而言,企业兼并和收购的经济意义是一致的,即都使市场力量、市场份额和市场竞争结构发生了变化,对经济发展也产生相同的效应,因为企业产权和经营管理权最终都控制在一个法人手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西方国家通常把Mergers和Acquisitions连在一起,统称M&A。在中国,我们也通常把企业兼并和企业收购统称为企业并购。
   企业并购是一家企业或若干家企业对其他企业的股东权益之特定归属权即企业产权进行重组的自主性商业活动。兼并以上市公司兼并非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兼并最为常见,而收购通常只是针对上市公司的。在M&A活动中,企业产权作为一种商品被买卖、处置,其最终目的是通过产权重组,实现经营资源和盈利能力的重组,从而使企业并购的参与者获得经营性收益和资本性收益。具体来说,成功的并购可为其参与者带来如下利益:首先是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资源得以重新配置,增强这些资源的使用效果;其次是缩短资源配置的时间,减少浪费,提高资源配置的工作效率,改善财力状况;再次是跨越法规或合约性壁垒,使某个企业的生产和销售直接进入当地市场,同时获取被并购企业原有的经营资源,使企业的经营以更大规模快速发展。
   作为一种极为复杂多变的经营行为,企业并购可以分为许多种类。从并购双方的行业相互关系划分,公司并购可以分作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三种,这是关于企业并购最主要的划分方法,横向并购(Horizonial Merger)是指竞争对手之间的相互合并,例如生产同类产品、或者主产技术、工艺等相近的企业之间的并购;纵向并购(VerticaI Merger)指供给商(Supplier)和客户(Customer)之间的合并,即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的企业之间的并购;混合并购(Consglomerate Merger)则指既非竞争对手,又在纵向上不具现实或潜在横向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并购。
   二、跨国并购
   跨国并购的基本含义是,一国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整个资产或足以行使经营控制权的股份收买下来。从中可以看出,跨国并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一国企业”是并购发出企业或并购企业,“另一国企业”是被并购企业,也叫目标企业。这里所说的渠道,包括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投资,或通过目标国所在地的子公司进行并购两种形式。这里所指的支付手段,包括支付现金,从金融机构贷款,以股换股(Stock for stock)和发行债券等方式。
   跨国并购是国内企业并购的延伸,即跨越国界,涉及到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两个以上国家的市场和两个以上政府控制下的法律制度的并购。跨国并购除了具有上文所述的国内并购的基本涵义外,还具有一些与国内并购所不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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