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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电子警察”的应用及发展

  2、绝大多数系统是孤立的,不仅未对交通违章现象及其发生的原因进行科学的分析,同其他的系统,如交通控制系统、交通流量数据采集系统等也未能有效地整合,造成了许多软硬件资源的浪费。尽管“电子警察”法力无边,可它对外地号牌的车辆违章却无能为力,即使是率先安装“电子警察”设备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也仅仅是实现省、市内联动,至于省市外,还没有实现联动。
  3、系统虽然能够实时检测违章现象,但对事件的处理却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很难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节奏和要求。违章管理不能只是亡羊补牢,应从幕后走到前台,尤其是现场违章控制,需要及时发现、实时制止、防止事态恶化。传统意义上的“电子警察”仅仅是其中的两个环节:现场抓获,事后处罚,且没有与其他ITS④应用系统有机地整合,不能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优势。即使是事后处罚,也存在着无法全面落实的隐患。
   4、规范标准不统一。至今国内尚没有出台相关的规范与标准。“电子警察”系统设计没有规范,标准各异,功能不同,彼此之间不能相互兼容或互联互通,各自的信息无法实现共享,影响了系统整体效益的全面发挥,极大地妨碍了系统规范、健康、有序、持续地发展与提高。
  5、目前,在一些设置了“电子警察”的交通干道, 驾驶员行车规规矩矩。但在一些偏远路段,仍有相当一部分路口未设置“电子警察”,驾驶员超速、违章 变道、乱停车等现象司空见惯,成为事故高发路段。
  6、个别驾驶员利用高科技手段对付“电子警察”。如最近在上海、深圳等地,一种据称可以逃避电子警察监督的报警器——“电子狗”在一些汽配店热销起来。据说能帮助驾驶员逃避“电子警察”的跟踪和监视,掩护闯红灯、超速、变道等违章行为。“电子狗”在“前方有固定照相监测、流动照相路段、警车巡逻路段”等情况下均可出现语音提示,实现“反侦察”功能。
  四、“电子警察”系统的建设和发展
  1、“电子警察”系统集电子技术、照相技术为一体,应不断加强和提高“电子警察”系列产品的研究和开发。研究利用高性能、稳定、可靠的工控机或专业级DSP处理机和视频采集卡,高效、智能、精巧又实用的视频图像模糊识别技术和管理软件,选用实时多任务、多进程且安全稳定的操作系统平台,提高各类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和特种专用车等)及其车牌关键特征如车型、颜色和牌号等的准确识别率。综合利用环形线圈和视频检测器的特点和技术优势,研究开发两者有机融合、高效协调的复合检测技术,切实提高车辆检测率;研发选用大孔径、大光圈、可变焦、快速自动光圈调整以及百万以上像素、超低照度、高信噪比、动态抗强逆光与反光、背景光自动补偿与强光抑制、白平衡自动调整的高性能又配套协调的专业光学镜头与摄像机,结合采用高效低耗的辅助照明技术,实现车辆与车牌图像的清晰抓拍和长效照明灯,进一步提高车辆、车身乃至驾驶员的准确检测与有效抓拍能力。
  2、在“电子警察”系统的基础上,加强与其他相关系统地结合联动与资源共享,建立先进的交通违章管理系统,加快与智能交通系统(ITS)的融合。充分借助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管理技术,研究并建立机动车辆信息实时处理与比对、嫌疑车辆和系统故障等自动报警、全程联网监控、信息全方位共享的综合管理与服务系统。同时可以考虑将执勤民警用数码相机拍摄的违章停车记录,监控中心拍摄的路面车辆违章记录以及其他适用于处罚车主的违章记录,统一纳入到中央系统中进行处理,切实提高系统的实战性和实用性,全面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规范化和网络化的交通监控、管理与服务”的系统发展与追求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实时监视、联网布控、自动报警、快速反应、科学高效、信息共享,监控、威慑、防范和打击并重”综合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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