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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不能刻薄寡恩

改革不能刻薄寡恩


王怡


【关键词】民权、保守
【全文】
  改革不能刻薄寡恩
  王怡
  最近成都推行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全员重新聘用,一部分分流,要在半年内完成。这个做法全国其他地方也在同时进行。在讨论乙肝歧视案时我曾提出一个观点,就是“改革时代”必须终结,必须被“民权时代”所取代。经过2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这个词,已经变成一种可疑的意识形态。它的中心意思就是公开的要求一种牺牲。当然不是自我牺牲,而是要求别人,要求一部分人作出牺牲。
  改革大刀阔斧,民权斤斤计较。改革要牺牲利个别权益,民权要保守个人权益。所以“改革”和“民权”当下似乎正在成为一对反义词。20年前,我们只知要改,不知改往何处。20年后人们身份和财产尽管悬殊,但活着的人,几乎无例外都是这场改革的“既得利益者”。我们都不再是一穷二白的无产者,我们或多或少都有东西可以失去。“有东西可以失去”,恰好是改革时代要被民权时代取代的一个关键。
  对上世纪80年代的国人来讲,什么是权利?权利首先是大把的机会。这种机会因改革而生,改得越多机会越多。所以我们都赞成改革,对阻挠改革的保守派,老百姓恨不得剥其皮、啖其肉。但今天什么又是权利呢。权利变成了既得的利益,权利就是我们目前已经拥有的一切;只要其来源的正当性未被否定。无论是存款、股票或承包田,还是我们在楼市或公有房屋货币化改革中得到的住房。我们握有这一切,心中不免产生一种牵绊:这个社会还会不会变得更好?人们知道答案绝不会像政治家和学者们描述的那么肯定。于是一个充满了既得利益者的社会,开始保守和谨慎起来。因为吃饱了饭的人有一个优点,就是人们已经打起饱嗝,你给他描述前面有一个应有尽有的乌托邦,就很难像以前那样激起亢奋了。人们就想,面包更多固然是好事。但已有的面包千万不要失去,这才是头等大事。于是尽管仍不知道社会进步的伟大尽头在哪里,但人们开始有了一个低调的摸得着的目标:一个健康的社会,一个优良的政府,必须是一个不能轻易把我们已有的东西拿走的社会和政府。这就是宪政制度的宗旨:怎么想办法去制衡政治的权力,保障个人的权利。
  但我们长期以来接受的关于什么是“改革”的教育,却是与上述目标有冲突的。20多年来,“改革”为制度变迁源源不断的提供着合法性论证,它隐含的辩护方式,是一种彻底的革命话语的辩护方式。即人们熟悉的“牺牲小我,成全大我”。改革之“革”,就意味着要“革”掉一部分人的利益。人们潜意识里也认为这是必须的,为了整体就免不了牺牲个别。这样一种逻辑完全没有民权意识可言。于是造成了改革时代一个最大的悖论:改革的目标之一是要在社会生活和财富流转中确立个人财产权原则,但改革的方式却暗含着对个人财产权的一种否定。“改革”意味着拒不承认人们在既有制度条件下所形成的利益,是一种具有正当性的、受宪法保护的权利。因为你一旦承认,改革就成了侵权的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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