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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治中的异议

公共政治中的异议


王怡


【关键词】异议
【全文】
  
  王怡
  
  中国目前有至少400部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公共权力触及个人的几乎所有场合,都规定有如何接受或裁决公民“异议”的程序。因此“异议”其实是一个直接与个人维权相关的、严谨的法律术语。但奇怪的是在我们的公共领域,“异议”却迄今仍是一个有些令人噤若寒蝉的词汇。因为长期以来公共政治领域的空洞化,社会政治方面理想主义的下沉,加上有人指责儒家传统五伦囿于身份关系,原本就缺乏对“公共道德及其利益”的重视。所以无论法律还是官方心理上,对维护个人切身权益的异议者有相对较高的默认度(尽管不一定支持其诉求),但对关注社会政治之一般问题、或好管别人瓦上霜的异议者却有极强烈的排斥倾向。因此“异议人士”几乎是从官方到民间,谁都避之不及的一顶帽子。尽管事实上,在不同公共事务中,一部分人早已不断的在向政府、向社会提出着诸多异议。
  尤其近年来随着民间各类NGO组织的发育,随着网络和报刊上“时评政论”这一与公共社会睽别已久的文体的兴盛,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在选举制度上的各种改革尝试。用批判性的言论和建设性的举动去彰显不同人群在各种社会政治之一般事务上的异议立场,已开始成为当代中国公共政治生活的一种新趋势。如近年来一些民间舆论和团体对于三峡、紫坪铺、杨格湖、怒江等一系列水利工程的鲜明的异议立场。如去年孙志刚案件以来,人们对收容遣送、劳动教养、户籍、城市房屋拆迁、高考地域性差别录取、国家公务员录用、限制乞丐权利等各种法律制度或社会政策在合宪性上的种种异议。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地方政府在官员选拔上进行的“公推公选”甚至直选的尝试,标志着国家正式制度开始倾向于公开承认和显示政治生活的“异议”成分。因为事实上每一次人事任免都不可能没有异议的存在,但传统人事制度是完全封闭和垂直的,这导致一种孔雀式的处理政治异议的模式,即把一切争吵和勾心斗角关在隔音效果良好的会议室内,而把结果的和谐昭示给全社会。于是在公共领域,一切似乎都是无异议的。这种模式的弊端是社会看不到一个关于异议的K线图,社会就无法作出相应的批评和监督,也无法作出恰到好处的拥护和回应。这就像市场失去了至关重要的价格信号,谁也不知道危机将在哪一个黑色星期一的早上来临。而且孔雀模式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个别情况下,密室内持少数意见的一派为了增添制度博弈的力量,往往会把会议室内的异议有分寸的传递出去。这又好比以内幕消息操纵股市,套牢民间舆论,同样埋藏着巨大的制度风险。而近年来一些地方搞“公推公选”改革的好处之一,就是终于打破孔雀模式,开始提倡政治异议的公开化。
  公共领域是否充满“异议”,是衡量我们到底是否存在一个公共政治空间的指数。而一个社会有没有能力在公开的异议中求得公开的和谐,则是对一国政治制度的目标考察。所谓“公共政治空间”,就是一个非暴力方式的,竞争性的异议空间。如果按新共和主义对于“政治”的一种宽泛和积极的解释,我们可以说公共政治中没有异议,就意味着一个国家只有权力、没有政治。如果按民主主义关于“权为民所授”的政治合法性立场,我们也可以说公共政治中没有异议,就无法汇聚政治的合法权威。民主选举之所以要把异议公开化,就因为民主制度认为政治和国家的权威不是靠威胁,而是靠认同。因为政治权威必须建立在对异议的收服、而不是对异议的打杀之上。如果没有民主选举,这种收服将非常困难。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诸葛亮七擒孟获。成本昂贵不说,而且孔明一死,人家就立马反覆。所以即便从马基雅维里式的角度看,民主制度也是世界上最便宜的一种收服政治异议的办法。先把异议从密室中放出来,然后用民主选举来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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