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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地抗议一下郭国汀律师

  十、 本《投稿须知》解释权专属于北大法律信息网
 
  从上述投稿规则可以看出,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文献”是学术性栏目,刊登“一切与法律学科有关之学术性论述”,明确拒绝“法庭代理词、针对特定委托提出的律师意见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纯实务文书;非以论述法律学术问题为宗旨的呼吁书、檄文、讲演辞、表扬信、诗歌等。”对于发表“违反国家强行法规定的作品”,“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本站有权永不录用其作品,有权取消该作者在本站的一切权利。”郭大律师是国际法专业的高材生,在海事法方面颇有研究,对于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怕也十分了解,知道契约的法律效力,你郭大律师在北大法律信息网的“法学文献”上注册为本站的文献库作者,就说明你接受了“法学文献”栏目发出的要约,你就有了发表文章的权利,当然也有接受网站管理的义务。那么为什么你就可以违反约定登载大量的辩护词、代理词、上诉状、法律意见书等纯实务性的文章呢?既然你违约在先,那么我网站就可以“频删”你的辩护词、代理词、上诉状法律意见书;就可以“频删”你“违反国家强行法规定的作品”。要我说,北大法律信息网管理不严,不应当是“频删”,而是应当彻底删除郭大律师的一切纯实务作品。我也曾经在北大法律信息网上发表过我自认为经典而且获奖的判决书,第三天想起投稿规则,马上就删除了,点击率不到一百,当然更没有广告效应。法律人就应当遵守法律和规则,你不遵守规则,那就可以“频删”。要发表这些纯实务性作品,有的是网站,以你之聪明,自己也可以花点代理费的尾数自行开设一个网站嘛,说不定还可以赚点,何必挤到北大法律信息网上来发呢?何必在北大法律信息网站“频删”后辱骂他人呢?难怪说“中国知识分子死了?!”(郭大律师语)
  郭大律师宣称“吾之执业格言乃是:一不怕死,二不爱钱。不怕死当然不是真的,我不知道世上还有什么比生命更珍贵的,唯真理是从不畏死是真;不爱钱是假,钱是那么可爱,以致千千万万前腐后继的贪官污吏那怕杀头在即仍百计千方大贪特贪,不谋不义之财是真;靠劳动依上帝恩宠所得当然爱。”可敬可佩,不过执律师之业还不至于死,从新闻报导来看,律师因执业而死的,恕某孤陋寡闻,还不得而知有没有。但是警察、检察官、法官甚至人民调解员为事业而牺牲的却不在少数。一个没有生命风险的大律师当然可以大言不怕死。我同意一不怕死,更同意不怕死当然不是真的,因为我死了,下岗的老婆、上学的孩子将失去有月薪一千五百元的收入丈夫、父亲,孩子将无所依靠,将靠爱心才能改变命运。而你万一真的不幸“牺牲”,想必还有多年来执业所得的上百万元(原谅我对郭大律师能力的小瞧)可以使老婆孩子生活无虞,我当然不否认你的收入既正当又合法而且依法纳了税,并经常从事慈善事业,用爱心改变了不少贫困人士的命运。我也同意二不爱钱,更同意不爱钱是假的,否则郭大律师也不会频发代理词、辩护词、法律意见书等纯实务性作品,这其中谁能保证郭大律师上载这些辩护词、代理词不是出于广告效应,不是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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