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习惯法
婚姻法》第
四条第四款。
同上,第四条第五、六款。
“法院”是指南非的高等法院、或根据任何法律所成立的家事法院以及根据南非《行政修正法》第十条所成立的离婚法院。见《承认习惯法
婚姻法》第
一条第一款。
《承认习惯法
婚姻法》第
四条第七款。
同上,第四条第八、九款。
同上,第五条第一、二款。
同上,第七条第一、二、三款。
同上,第七条第四款。
同上,第七条第六、七、八、九款。
《承认习惯法
婚姻法》第
八条第一、二款。
同上,第八条第三、四款。
同上,第八条第五款。“传统首领”是指根据习惯法或任何其他法律在传统统治的社区里具有领导地位的任何人。见《承认习惯法
婚姻法》第
一条第九款。
“民事婚姻”是指根据南非《
婚姻法》所缔结的婚姻。
] 《承认习惯法
婚姻法》第
十条第一、二、三、四款。